项目概况 乡宁县昌宁镇碾角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略) 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http://**/home.html)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3-08-29 15: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JQF-2023-007
2.项目名称:乡宁县昌宁镇碾角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4元
5.最高限价:*.64元
6.采购需求:乡宁县昌宁镇碾角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室外管沟工程、室外给排水及消防安装、豆腐厂建筑工程等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具体磋商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7.计划工期: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的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中级或以上的技术职称。
4.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08-17至2023-08-23 23:59:59(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线上获取(下载):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ttp://**/home.html
3.方式:电子交易
4.售价:免费领取
备注: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2023年08月 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http://**/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 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http://www.ccgp-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08-29 15:00:00(北京时间)
2.地点:http://www.ccgp-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介:《 (略) 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供应商关注。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一次性提出,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或电话告知,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特别注意事项:
3.1建议供应商提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响应文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
3.2供应商如果需要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采购活动现场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
4.其他事项:
4.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4.1.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4.1.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 区”);
4.1.3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1.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
4.2开标时间投标人可登*“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响应无效。
4.3供应商需自 (略) 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乡宁县昌宁镇人民政府
地 址:乡宁县迎旭街35号
联系方式:0357-*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 (略)
地址: (略) 尧都区宝乡名苑10号楼4单元201
联系电话:0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57-*
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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