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有关许可事项予以公示(见附表)。对公示的许可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龙湾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4日
申请编号 | 申请企业 | 申请事项 | 基本情况 | 拟处理意见 |
浙温交许〔2023〕* | 山东 (略) 温州分公司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山东 (略) 温州分公司,经营网约车软件名称为“悦行租车”,于2023年2月16日取得营业执照,负责人:黄海斌,经营场 (略) (略) 鹿城区南郊街道牛山中路1号通诚大厦1幢1801室-1。经审查,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60号)第五条、第六条等规定。 | 拟同意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