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分公司标准打包箱生产用型钢、吊顶、地胶、水泥板及高端定制型移动应急打包箱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略) 标准打包箱生产用型钢、吊顶、地胶、水泥板及高端定制型移动应急打包箱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申请人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2.1 项目概况: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略) 标准打包箱生产用型钢、吊顶、地胶、水泥板及高端定制型移动应急打包箱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本项目共计5个合同包。
2.2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划分5个合同包,具体采购范围如下:
| 项目名称 | 项目清单 | 供货地址 |
第1合同包 | 打包箱生产用型钢 | 详见固化清单 | (略) 孝南区孝汉 (略) 天河智谷产业园A13a |
第2合同包 | 打包箱生产用吊顶 | 详见固化清单 | |
第3合同包 | 打包箱生产用地胶 | 详见固化清单 | |
第4合同包 | 打包箱生产用水泥板 | 详见固化清单 | |
第5合同包 | 移动应急打包箱 | 详见固化清单 | |
备注: 1.含增值税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加工、上车费、运输、安装、利润及其他税费等与完成该成品材料供应相关的全部费用。 2.本次采购清单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成交人不得以此数量与采购人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最终结算数量以采购人最终签收的实际数量为准。 |
2.3 交货地点: (略) 孝南区孝汉 (略) 天河智谷产业园A13a。
2.4 供货起始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采购预算:本次采购第1合同包不含税控制价为*.00元,第2合同包不含税控制价为*.50元,第3合同包不含税控制价为*.50元,第4合同包不含税控制价为*.00元,第5合同包不含税控制价为*.00元,响应文件中总价、单价报价超过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其响应均将被否决。
2.6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满足*方设计图纸要求(详见图纸)。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申请 (略) 注册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2.4本项目划分为5个合同包,每个供应商可对5个合同包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5个合同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8月4日至2024年8月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 采购 (略) 服务费500元/合同包,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申请人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申请人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其他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湖北 (略) http://**)发布。
7.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交投 (略)
地 址: (略) 江岸区中山大道908号
联 系 人:蔡先生、李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7-*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第1、2、3、4、5合同包 | 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须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1、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申请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第1、2、3、4、5合同包 | 第一种方式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元。 第二种方式 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4年5月、6月、7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注:1.采用第一种方式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其所附资料只需证明其能满足财务最低要求即可。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2.采用第二种方式应附银行出具(须银行盖章)申请日前2024年5月、6月、7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第1合同包 |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类似型钢的供应业绩。 |
第2合同包 |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类似吊顶材料的供应业绩。 |
第3合同包 |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类似地胶材料的供应业绩。 |
第4合同包 |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类似水泥板材料的供应业绩。 |
第5合同包 |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类似打包箱的供应业绩。 |
注:申请人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方单位名称,供应材料品类,*、*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申请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第1、2、3、4、5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 (略) 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申请人; (6)近三年 (略) 或建设集团“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申请人。 |
注:各申请人需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