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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原件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舜帝街西段门头牌匾提升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
告
山西卓森 (略) 受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运
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舜帝街西段门头牌匾提升改造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舜帝街西段门头牌匾提升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C*L1
1.3预算金额:*.19元
1.4采购需求: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舜帝街西段门头牌匾提升改造,具体要求以工程量清单
、图纸的相应规定为准。
1.5交付期:15日历天
1.6缺陷责任期:一年
1.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方验收标准要求。
1.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9月10日08时00分起至2024年9月12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
除外)。
3.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3获取地点:山西卓森 (略) ( (略) 盐湖区红旗东街金兆大厦1803室)
3.4报名时应携带如下内容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加盖公章)
(2)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
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15时00分。
4.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略) 盐湖区红旗东街金兆大厦1803室
4.3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提交电子版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略) 》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地 址:运城经济开发区陶朱公街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卓森 (略)
地 址: (略) 盐湖区红旗东街金兆大厦2201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59-* *
电子邮件:*@*63.com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