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圩美磨滩帐篷营地项目设计 | ||
项目法人: | (略) 包河区 (略) | 项目地址: | 包河区大圩镇磨滩村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包河区圩美.磨滩乡村振兴一期项目立项项目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
监督部门: | (略) 包河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包河 (略) |
交易平台: |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5-11 15:09:07 |
圩美磨滩帐篷营地项目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圩美磨滩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包河区圩美.磨滩乡村振兴一期项目立项项目的批复、关于包河区圩美.磨滩乡村振兴一期项目立项项目的批复、发改字【2018】100号
1.4 招标人: (略) 包河区 (略)
1.5 项目业主: (略) 包河区 (略)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圩美磨滩帐篷营地项目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BZ00054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招标项目地点: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巢湖南路交口东北角
2.6 招标项目规模:圩美磨滩帐篷营地项目总设计面积约3.2万平方米。设计内容包含:规划设计;建筑、景观、室内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外立面、强弱电、暖通、亮化(含深化)、装饰装修(含公区及配套精装)、门窗(含深化)、幕墙(含深化)、钢结构(含深化)、木结构(含深化)、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路灯、室外道路及广场、雨污水、消防、监控安保及门禁系统 )、室外综合管线、整体灯光设计、导引系统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7 招标项目概算:17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圩美磨滩帐篷营地项目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3.6.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所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应满足3.1资质条件,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第3.5条要求。
3.6.2 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第3.3条要求。
3.6.3 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3.7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2日00:00至2023年06月02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2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1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 (略) 包河区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邮 编:*
联系人:董西伟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5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略) 包河区财政局
地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化园7号楼4楼402室
电话:0551-*、*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投标文件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0天0小时27分49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5-11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5-110天0小时10分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5-110天0小时1分
圩美磨滩帐篷营地项目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圩美磨滩帐篷营地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2023BBBBZ00054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6月02日
圩美磨滩帐篷营地项目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捷仕建筑规划设计(上海)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略) 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佰***万*仟*佰**元整(¥* 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天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圩美磨滩帐篷营地项目设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包河区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 董西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项目负责人:黄洋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06月02日至2023年06月05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包河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国,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 (略)
2023年06月02日
0天0小时10分4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6-02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6-020天0小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