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文件 返 回 | |||||
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智慧云基地高阳园区2023年机电配套一期工程可研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比选)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3-31 11:44: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4-01 00: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4-03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智慧云基地高阳园区2023年机电配套一期工程可研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比选)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智慧云基地高阳园区2023年机电配套一期工程可研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比选)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智慧云基地高阳园区2023年机电配套一期工程可研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比选)(项目编号:BJCG-GYYJD*),比选人为 (略) 智慧云基地高阳园区建设运营中心,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智慧云基地高阳园区2023年机电配套一期工程可研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比选)所需的相关服务,参选人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C1动力中 (略) 电-油机切换系统、柴油发电机组工程和动环监控系统;E2数据中心变配电工程、空调主机工程、不间断电源系统、机房空调系统及配电、生产机房工艺配套及内网工程、动环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生产机房的极早期烟雾报警系统)和机房装修;B1调度中心空调主系统及配电、ECC装修工程等。本次可行性研究采购预算35万元(不含税),拟中选1名参选人。 项目建设地点:中国电信智慧云基地高阳园 (略) (略) 高阳经济开发区东区。占地面积约389.04亩,西临碧水街、创新街,东临环堤路,北临正阳路。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工程杂项。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可研报告编制周期:自接到可研需求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 1.3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元,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下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参选人至少须具备1项针对数据中心(单项业绩涉及数据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或单项可研服务业绩金额不少于25万元)机电配套的可研服务业绩。 2.1.4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现场服务团队,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2.1.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00时00分至2023年4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2.2在电子采购系统上传以下资料: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标书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8条相关说明),汇款用途需注明“高阳可研文件款”。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09时30分00秒。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智慧云基地高阳园区建设运营中心 地 址: (略) 高阳县朝阳路环保局南 邮 编:*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12-*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 编:* 联系人:李登/张美琛/彭世雄/杨会霞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lideng0521.*@*hinaccs.cn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69452-0009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3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