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 (略) 持有的宁波复华安鸿股权 (略) 10%股权的拍卖公告(第四次)
上海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1日10时至2024年1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上海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略) ,拍卖辅助单位:上海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款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自行对所竞买的拍卖标的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为股权,只能提供工商机关登记档案及机读材料证明持有股权,无其他相关证书,如果拍卖成功,由买 (略) 场 (略) 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单方面承担。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人和拍辅机构仅予以配合),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时间,拍卖人不作股权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5、对本次拍卖标的的描述和所提供的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标的物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的瑕疵,竞买人应当亲自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应价或竞价,即表明已了解竞买标的的全部情况,接受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并愿意于买受时一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自行依 (略) 理。如有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以相关管理部门予以登记的权利现状为限,如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拍卖标的竞买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与管理人均不承担资产的任何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标的
上海 (略) 所持有的宁波复华安鸿股权 (略) 10%股权
1、标的企业概况:
名称:宁波复华安鸿股权 (略)
企业登记状态:存续
法定代表人:蒋国迎
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住所: (略) 中意宁波生 (略) 2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AJ3G705
成立时间:2018年4月8日
登记机关: (略) 场 (略)
管辖机关: (略)
企业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及相关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8年4月8日至2048年4月7日
所属行业:投资与资产管理
备注:该企业具备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2、法人股东情况:
(略) ,持股35%;
上海大羽千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
离言(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8%;
上海三 (略) ,持股17%;
上海 (略) ,持股10%。
3、标的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1)宁波复华甬 (略) 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0.01%,投资数额 *元;
2)温州复华启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0.5%,投资数额*元;
3)宁波复华健诚健康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6536%,投资数额 50.*元;
4)宁波复华拓 (略) 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1.6869%,投资数额 *元;
5)宁波芯光复华光电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投资数额 *元;
6)宁波梅山 (略) 蓝晨复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2.5%,投资数额 82.*元;
7)宁波复华展鸿绿色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10%,投资数额*元;
8)复华安鸿(上海) (略) ,持股比例 100%,投资数额*元。
上述情况经公开信息查询所得,仅供参考。
起拍价:1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为1,000元/次。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管理人目前掌握的材料为宁波复华安鸿股权 (略) 2023年第四季度以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向管理人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 (略) 咨询看样,看样需签订保密协议等相关文件。拍卖辅助机构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
四、延时出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手续由买受人单方办理。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未明确承担义务的一切关联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 (略) 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七、权属争议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不得迟于开始拍卖前5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八、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已书面通知了工商登记股东;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 (略) 络竞价开始前三日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保证金缴付
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被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后续付款
本标的物竞得者应在《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出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账户:
账户名称:上海 (略) 管理人
开 户 行:中 (略) 会德丰广场支行
账 号:*
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债务。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一、竞价成功确认书
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的权利状态、实际状态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显性、隐性瑕疵及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等自行调查核实,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以工商登记为准,管理人未接管到股权凭证。
2、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详情等并在竞买过程中及竞买后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履行相应义务。如竞买人不严格履行或存在违约的,管理人有权要求竞买人继续履行,或者对竞买标的进行重新拍卖等,竞买人完全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应的授权委托材料。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暂不支持多人委托一人的情况,请竞买人注意。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4、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由竞得者享有,竞得者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
5、因标的股权可能涉及司法冻结,如实际存在司法冻结的,需由 (略) 出具相应法律文书予以解冻过户,办理权属变更的具体 (略) 通知为准,管理人不做具体承诺。
十三、其他风险提示
根据 (略) 的工商公示信息显示,本拍卖共认缴出资*元,认缴出资日期为2048年3月14日;实缴出资*元,实缴出资日期为2021年6月11日,具体情况以竞买人核实结果为准。 (略) 的真实的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一切信息,以竞买人具体看样为准。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视为已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出资瑕疵风险。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或法律责任后不得向管理人或上海 (略) 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十四、其他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另需向拍辅机构按以下标准支付拍卖服务费:
拍卖成交价人民币*以下(含*)的,按成交价的1.5%;拍卖成交价超过人民币*元但不超过*(含*)部分,按0.9%;拍卖成交价超过*部分,按0.6%。拍卖辅助机构累计收取的服务费最高为*元。
户名:上海 (略) ;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
账号:*-*。
2、本次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会产生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 (略) 破 (略) 置频道收费规则》。本次标 (略) 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3、管理人和拍卖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由于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对外投资, (略) 对外经营情况,所欠债务等情况并不完全知悉, (略) 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和拍辅机构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何律师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717号7层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 李小姐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上海 (略) 管理人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