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8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皖北承接产业转 (略) (略) 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2专家评审劳务费中“费用或支付标准:按照《 (略) 评标专家评标评审劳务费标准》(滁公管〔2017〕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34 号)计算,以实际发生为准。支付主体: (略) 。”现修改为“费用或支付标准:按照《 (略) 评标专家评标评审劳务费标准》(滁公管(2017)34 号)计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中“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现修改为“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略) 桥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桥头镇
联系人:张兴修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汇金广场4栋1706、1707、1708
联系人:薛晨
联系方式:*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