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捐赠物资管理,规范捐赠物资接受、组织分配、检查监督等具体工作, (略) 合法接受和合理使用社会捐赠资助物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卫健委《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捐赠是指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人)自愿无偿向卫生计生单位(以下简称受赠单位)提供资金、物资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帮助。
二、 (略) 接受捐赠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颖 邓治国
副组长:贺勇 姚玲 李胜芝 邹化 段争芳 钟宜
成 员:黎勇 孙琳 盛智慧 文艺 万伶俐
周俐 汤卫球 孙特军 盛果
管理 (略) 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7-*
三、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自愿无偿;
2、符合公益目的;
3、非营利性;
4、法人单位统一接受和管理;
5、勤俭节约,注重实效;
6、信息公开,强化监管。
四、接受捐赠应当与捐赠人协商一致,自愿平等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捐赠协议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与捐赠人签订,并加盖受赠法人单位印章。
五、书面捐赠协议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捐赠人、受赠人单位名称;
2、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和价值,以及来源合法性承诺;
3、捐赠意愿,明确用途或不限定用途;限定捐赠用途的,应当附明细预算或方案;
4、捐赠财产管理要求;
5、捐赠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捐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解决争议的方法;
8、违约责任。
六、捐赠财 (略) 统一接受。任何科室、个人不得私自接受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 (略) 统一管理使用。特殊情况下,捐赠资助方要求以个人名义接受捐赠资助的,必 (略) 领导班子集体审核同意。
七、医院接受货币方式捐赠,原则上应当要求捐赠人采用银行转账 (略) 银行账户,并根据捐赠协议,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八、接受捐赠,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货币金额或非货币性捐赠财产价值,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受赠法人单位印章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及时将捐赠票据送达捐赠人。
九、医院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捐赠财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受赠单位接受的捐赠财产应当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十、医院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按照书面捐赠协议对捐赠财产进行逐项核对、入账。
十一、医院接受的非货币性捐赠,财务部门应当会同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按照捐赠协议验收无误后,入库登账,纳入单位资产统一管理。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管理。
十二、医院应当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对接受捐赠财产的规定,确认捐赠财产价值,区分限定用途资产和非限定用途资产,真实、完整、准确核算。
十三、会计年度结束后,财务部门将本年度接受捐赠财产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专门说明,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部门决算报表要求,一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十四、严格按照本单位宗旨和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不得用于营利性活动。不得用于转赠其他单位,不得随意变卖处理。
十五、建立接受捐赠档案。对捐赠协议、方案、执行、审计和考评情况进行档案管理。
十六、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受赠相关信息,提高受赠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十七、公开以下信息:
(一)捐赠接受管理制度;
(二)捐赠接受工作流程;
(三)捐赠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四)受赠财产情况;
(五)受赠财产使用情况;
(六)受赠项目审计报告;
(七)受赠项目绩效评估结果;
(八)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十八、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捐赠物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略) (略)
2023年9月5日
(略) (略)
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1、医院各部门接到捐赠物资通知后,均需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由管理办公室通知接受捐赠科室领取物资。
3、捐赠物资交接清单中应注明物资来源、名称、规格、数量、入库时间等相关内容,并建立台账,由接受捐赠科室及管理办公室分别留存。
4、接受捐赠物资由管理办 (略) 门户网站对社会公示。
5、所有物资均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分配方案,并指定接受科室。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物资分配表下发物资,并建立下发接收登记台账,发放与接收双方均需两人签字确认。
6、医院各使用部门应建立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的接受捐赠物资发放台账以备查,确定专人管理,所有物资要合理、节约、安全使用。
7、剩余捐赠物资由捐赠科室汇总,上报管理办公室,统一与上级部门进行交接。
(略) (略)
2023年9月5日
一、本办法所称捐赠是指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人)自愿无偿向卫生计生单位(以下简称受赠单位)提供资金、物资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帮助。
二、 (略) 接受捐赠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颖 邓治国
副组长:贺勇 姚玲 李胜芝 邹化 段争芳 钟宜
成 员:黎勇 孙琳 盛智慧 文艺 万伶俐
周俐 汤卫球 孙特军 盛果
管理 (略) 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7-*
三、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自愿无偿;
2、符合公益目的;
3、非营利性;
4、法人单位统一接受和管理;
5、勤俭节约,注重实效;
6、信息公开,强化监管。
四、接受捐赠应当与捐赠人协商一致,自愿平等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捐赠协议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与捐赠人签订,并加盖受赠法人单位印章。
五、书面捐赠协议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捐赠人、受赠人单位名称;
2、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和价值,以及来源合法性承诺;
3、捐赠意愿,明确用途或不限定用途;限定捐赠用途的,应当附明细预算或方案;
4、捐赠财产管理要求;
5、捐赠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捐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解决争议的方法;
8、违约责任。
六、捐赠财 (略) 统一接受。任何科室、个人不得私自接受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 (略) 统一管理使用。特殊情况下,捐赠资助方要求以个人名义接受捐赠资助的,必 (略) 领导班子集体审核同意。
七、医院接受货币方式捐赠,原则上应当要求捐赠人采用银行转账 (略) 银行账户,并根据捐赠协议,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八、接受捐赠,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货币金额或非货币性捐赠财产价值,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受赠法人单位印章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及时将捐赠票据送达捐赠人。
九、医院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捐赠财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受赠单位接受的捐赠财产应当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十、医院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按照书面捐赠协议对捐赠财产进行逐项核对、入账。
十一、医院接受的非货币性捐赠,财务部门应当会同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按照捐赠协议验收无误后,入库登账,纳入单位资产统一管理。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管理。
十二、医院应当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对接受捐赠财产的规定,确认捐赠财产价值,区分限定用途资产和非限定用途资产,真实、完整、准确核算。
十三、会计年度结束后,财务部门将本年度接受捐赠财产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专门说明,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部门决算报表要求,一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十四、严格按照本单位宗旨和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不得用于营利性活动。不得用于转赠其他单位,不得随意变卖处理。
十五、建立接受捐赠档案。对捐赠协议、方案、执行、审计和考评情况进行档案管理。
十六、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受赠相关信息,提高受赠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十七、公开以下信息:
(一)捐赠接受管理制度;
(二)捐赠接受工作流程;
(三)捐赠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四)受赠财产情况;
(五)受赠财产使用情况;
(六)受赠项目审计报告;
(七)受赠项目绩效评估结果;
(八)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十八、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捐赠物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略) (略)
2023年9月5日
(略) (略)
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1、医院各部门接到捐赠物资通知后,均需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由管理办公室通知接受捐赠科室领取物资。
3、捐赠物资交接清单中应注明物资来源、名称、规格、数量、入库时间等相关内容,并建立台账,由接受捐赠科室及管理办公室分别留存。
4、接受捐赠物资由管理办 (略) 门户网站对社会公示。
5、所有物资均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分配方案,并指定接受科室。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物资分配表下发物资,并建立下发接收登记台账,发放与接收双方均需两人签字确认。
6、医院各使用部门应建立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的接受捐赠物资发放台账以备查,确定专人管理,所有物资要合理、节约、安全使用。
7、剩余捐赠物资由捐赠科室汇总,上报管理办公室,统一与上级部门进行交接。
(略) (略)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