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经藤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6月7日上午10:0 (略) 2楼标厅举行拍卖会,对以下标的按现状整体公开拍卖出让。具体标的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编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质量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
1 | (略) 藤县段*标都木隧道掘进涉及的剩余建筑用砂岩矿石 | *吨 (期权) | 按现状 | 20 | 90 | 1 |
二、公告时间及报名地址
公告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6日
拍卖时间:2024年 6月7日10时;
拍卖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7时;
地址:藤县藤 (略) 70号河东新华书店3楼
联系电话:*
三、竞买资格及须知
(1)竞买人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竞买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并无任何不良记录。
(3)竞买人应在报名竞买前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了解,仔细审视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品质。参与报名竞买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物现状及瑕疵。非按期权拍卖标的物数量为仪器测量计算量,由于地形地貌等原因,造成最终挖运的实际砂石土量少于本次拍卖的总量的,该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按期权拍卖标的物数量,以竞得人清运的总量达期权设定值时即视为完成本次拍卖交易;若最终清运完所有拍卖标的物时未达期权设定值的,则出让价款以最终结算金额进行多退少补。
(4) 标的物清运及临时使用场地期限
自签订《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砂石料销售合同》起3个月内(90天)处理完标的物。若需申请临时用地用作加工场所,则需由竞得人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使用临时加工场所的,由竞买人自行搬离并解决临时加工场所问题。
四、在报名期间,报名单位/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竞买人、法定代表人相关证件(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银行转帐单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不能亲自报名的须提交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在 (略) 办理竞买登记复核手续。
五、本次拍卖的物的详细资料、具体拍卖条款及相关规定等见拍卖须知。
六、拍卖标的物竞买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拍卖标的物①竞买保证金缴交账户:藤县藤州镇财政所,帐号:*6 开户行:藤县信用社营业部
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在本次交易结束以后,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于3个工作日内返还;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
广西 (略)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