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第三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为杞县资源2024-HB-30号地块),位于杞县 (略) (略) 北侧、张洼地西侧、 (略) 地东侧和南侧。根据该地块宗地图,地块面积为#.80m2,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4.#°、纬度34.#°。
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属杞县杞县 (略) 张洼村,原地类为耕地,现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划拨给现土地使用权人杞县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杞县第三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地块用途变更为教育用地,教育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因此需对杞县第三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杞县 (略) (略) 新宋 (略) 完成了《杞县第三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
通过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以及地块历史影像照片了解到该地块原为耕地,种植农作物,2015年该地块装设围档,2017年进行了硬化,2018在硬化上进行了覆土,2023年地块东侧建设为杞县外国语学校操场, (略) 域现状为闲置空地等。现划拨给现土地使用权人杞县 (略) ,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现用地性质变更为教育用地,地块内不存在土壤污染情况。
周边地块(1km范围内)涉及的企业主要有地块东南方向豫大商砼,地块东南方向河南 (略) ,地块东南杞县 (略) 地块东 (略) 杞县永 (略) 理厂。上述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切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下游方向,不会对本地块造成潜在污染,且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综上杞县第三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在地块内和周边1k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但对本地块污染较小,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现状满足规划需要,调查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