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完成在清河水库安装负氧离子景区环境监测仪工程,现向社会公开 (略) ,公告如下:
一、委托人
(略) 清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二、服务内容
《 (略) 清河区水库安装负氧离子景区环境监测仪工程》建筑安装工程
三、项目地点
本工程建设地 (略) 清河区水库大门口。
四、项目基本情况
本 (略) 清河区水库安装负氧离子景区环境监测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外P10显示屏(P10、单彩)1.44m×1.92m、电源适配器(5V、200W)、接收卡(DH7512-S)、处理器(JT200)、屏体钢结构含包边、室外防水箱体、百叶箱集成主板(YGC-BYX-M多合一集成)、大气温度传感器(YGC-QW -40至100度、准确度+0.3度)、大气湿度传感器(YGC-QS)、PM2.5/10颗粒物检测传感器(YGC-PM2.5/10,0-500ug/立)、负氧离子检测(4A、2022g测量精度+10%)、3-7通道数据采集仪(YGC-CJY)、采集仪防护箱(YGC-FHX用于放置采集仪表及电源)、太阳能板(30W)、GPRS无线通讯(含手机卡及流量)、立杆支架(3.5米)、避雷系统(避雷线、避雷针)、LORA传输;
配套防腐木装饰及防雨棚混凝土基础墩、安装及调试、电缆及保护管等,*方包含运输、安装等费用。
五、执行时间
建筑安装工程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选取条件
参与本次 (略) 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得参与本次选取。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工程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七、选取方式
符合条 (略) 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综合择优 (略) 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建设,并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发布中选信息,公示无异议后与 (略) 签订正式合同。
八、申报要求
(一)参选的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函;
2、 (略)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一并密封包装送清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308室。*@*63.com邮箱。
(二)申报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7日16时30分(即三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清河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