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清丰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自动检测站点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清采公开-2023-1
三、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
四、采购需求:
1、质保期:1年;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内容:空气自动检测站点;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2022〕19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执行10%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 (略) 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 》(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 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若公 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 1月 1日以来任意一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 (略) 以来在经营活动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应根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人应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章后做在投标文件中,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 (略) 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400-112-3838,联系电话:*; (略) 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1011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电话:0371-*。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按照《 (略) 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售价:0 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注:使用 IE11 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5、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招标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丰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清丰县春晖路
联系人:李胜民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信 (略)
地址: (略) 郑开大道与集英街交叉口开元上城6号写字楼901-907
联系人:郭明
联系方式: 0393-*
发布人:河南华信 (略)
发布时间: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