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鄂自然资告字[2023]03号
经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批准,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B06502 | 宗地总面积: | 6188.18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杨树镇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等于0.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等于10且小于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0.8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6 |
起始价: | 90.86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11日15时00分 | ||
备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8月11日9:00 至 2023年8月31日17:00 到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3年8月11日 至 2023年9月9日 到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9日16时00分。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9月1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9月11日15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无底价出让。
(二)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和现场申请。
(三)有意参与竞买该地块的竞买人应在报名期内 (略) 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38室(联系电话:0470-*)办理CA证书,办理后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以上)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在服务中心-资料下载-下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按照用户手册进行系统操作;或查看首页中的“交易流程”进行系统操作。(注:首次登录点击“互认平台认证登录”进行CA数字证书认证。)
(四)竞买人需要在挂牌期内,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并按照操作指南进行竞买报价。挂牌期限截止,网上交易流程自动成交,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认预竞得人(不再进行现场竞价)。预竞得人需登录“内蒙古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个人中心-我的文档”中打印《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
预竞得人需当日及时上传竞买申请材料,含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待审。
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如因此产生法律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上传竞买申请材料。挂牌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五)成交确认书签订
确定竞得人后,由竞得人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个人中心-我的文档下载。
(六)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七)该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1. (略) 场网
2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 系 人:董智颖、李国凤
联系电话:0470-*
保证金开户单位: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保证金开户行: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保证金帐号: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