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梅岭片区茶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项目) 合同公告(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纳溪区梅岭片区茶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项目 | (略) · (略) ·纳溪区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纳溪区大渡口镇彩凤集体资产 (略) | 大渡口镇凤凰湖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 |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泸州 (略) | (略) 纳溪区安富永河巷8号5号楼 | 0830-*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5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2-12-22 | 2023-01-10 | 2023-01-10 | 2024-01-09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2022-12-22 | 2023-01-10 | 2024-01-09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工程的设计、实施、竣工及缺陷修复。 |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钟瑞 | 二级建造师 川*8 | 刘人瑜 | 职称证*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项目描述 | 建设茶乡振兴体验中心 8000 平方米(含展示中心 400 平方米,接待中心1500 平方米,餐饮服务中心 4000 平方米,茶艺展示中心 200 平方米);建设交易配套中心4500 平方米,建设办公用房 2000 平方米,建设农技培训会议中心 3000 平方米,建设停车场40000 平方米,建设茶叶加工基地 7000 平方米,建设高标准茶叶种植基地 10000 亩,园区主路改扩建 27 公里,园区次要公路改扩建 10 公里,宜机化道路建设 17 公里,人行步道建设12 公里,路灯建设 400 盏,广告号牌建设 300 个。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公司 | .. | .. |
*公司 | .. | .. |
*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 2015年9月,填写为*;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信息来源:http://**-250c-4084-848f-ed0151fbc8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