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 (略) 将于2024年10月28日10时至2024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瓮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瓮 (略) , (略) 址:http://**— (略) 页面:http://**),现公告如下:
有租赁,租期至2025年9月,租金每年#元。
一、拍卖标的:瓮安县雍阳 (略) 香榭水岸3、4栋商铺1-18商业用房【产权证号:黔(2019)瓮安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35.02平方米】。
评估价:101.#元,起拍价:73.#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73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联系#(手机号请在上班时间拨打避免其他时间段无法接通,拨打时间:9:00-12:00, 14:30-18:00)并登录搜索并访问“展唐助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展唐助拍”自助预约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环节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展唐助拍”将在尾款缴纳后15个工作日内代为通知买受人办理标的物签署成交确认资料及交付手续事项(存在腾房延迟交付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4年10月24日17:0 (略) 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1月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瓮 (略)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7149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略) 络司法拍卖的,负责执 (略)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以及上述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十五、 (略) (略) 对本拍卖的标的物进 (略)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是贵州 (略) 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819-9090或登录搜索并访问“展唐助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展唐助拍”自助预约看样。
过户、办证事宜由“展唐助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 400-819-909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瓮 (略)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