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陇47伴生气处理站
项目概况:新建陇47井口气回收处理站1座,其中包括10×104Nm3/d井口气处理装置一套,5×104Nm3/dCNG压缩装置一套。井口气处理装置主要包括原料气增压计量组撬、原料气干燥脱水组撬、原料气MDEA脱酸组撬、浸硫活性炭脱汞,原料气预冷压缩机组撬、原料气主冷压缩机组撬、冷箱设备组撬和水冷箱;CNG压缩装置主要包括脱水设备、压缩设备等。另外厂区还有辅助生产设备导热油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影响。
运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本改扩建项目碳纳米管生产过程会产生颗粒物、焙烧尾气以及裂解尾气;废水主要为新增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设备机械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定期洒水的降尘措施;施工废水经合理处理后回用;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施工期产生的固废采取相应的措施,施工期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
①脱酸工序酸气分离出的废气
脱酸工序胺液再生过程中,含有胺液的气体在胺液再生塔顶冷凝器内被冷却后流入胺回流收集罐,罐内收集的液体被胺回流泵作为回流送回胺再生塔的顶部,未被冷凝的气体主要为复合胺液再生酸性废气,主要成分为CO2。由于其成分简单,该部分废气经胺液再生塔顶部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②导热油炉燃烧废气
项目供热拟使用1台900kW导热油炉,用于生产过程中再生塔供热。根据设计资料,燃气导热油炉年运行8000h。气源为本项目生产的干气。本项目导热油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烟尘0.0896t/a、NOx0.599kg/a、SO20.256t/a。经8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SO2、NOx及颗粒物排放量小,且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对环境影响轻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③LNG及混烃装卸区回收的蒸发气
工艺装车时系统采用潜液泵,通过装车鹤管将LNG和混烃泵入槽车储罐内,整个过程密闭设计,并配有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一旦发生泄漏及时处理。因此,在正常工况下,装车废气产生量较小。
LNG及混烃装车过程中,由于低温槽车储罐受外界热量的入侵,罐内液下泵运行时部分机械能转化为热能,这都会使罐内LNG及混烃气化产生闪蒸气,这部分蒸发气体使槽车储罐气相空间的压力升高,为保证储罐的安全及装卸车的需要,在设计中设置了槽车储罐安全减压阀(可根据储罐储存期间压力自动排出BOG),产生的闪蒸气经加压后回生产线净化,措施可行。
④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工艺装置及管线设备连接等处会有少量的原料气逸散出来,呈无组织排放。项目属带压操作,生产、储存环节损失少,在优选密闭性能好的管道、阀门等设施的基础上,本伴生气回收站烃类气体无组织逸散量小,其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综述所述,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甚微,且处理措施经济可行
(2)废水
本项目厂区设置环保厕所,少量生活污水委托拉运至悦乐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原料气气液分离废水、脱酸工序冷却废水和脱水时吸收塔再生废水。根据工程分析,生产装置废水产生量为3.0m3/d(999m3/a),主要污染物为COD、石油类,集中收集至废水储罐,定期拉运至甘肃琛丰油田 (略) 华池县油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机械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并加强管理。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废主要有废分子筛、废活性炭、废冷冻机油、废导热油、原料气过滤杂质、废MDEA液和含油污泥。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危险废物均按相应要求进行处置,及时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落实收集、转运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厂内设50m2危废暂存间,应严格实行联单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不负责危险废物的转运。
项目产生的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采取切实的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得到妥善处置,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各项指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总体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只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公众可自行下载查阅简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见下方网址,链接:http://**(访问码:mmo0)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_*.html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池县长陇 (略)
地址:华池县悦乐镇新堡村王湾子村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顺 (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华池县长陇 (略)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