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以及我县审计工作计划安排, (略) 成立审计??组,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5月31日,对我县2023年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及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调查了县 (略) 、 (略) 、 (略) 和大丰镇、澄泰乡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调查近三年已完成竣工结算的政府投资项目,经抽查对存在明显问题的19个项目进行重点审计,涉及项目施工合同价3239.#元,针对项目设计预算、施工管理、竣工结算等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调查,重点关注建设项目结算审核结论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县工程竣工结算转型四年多来,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较好,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和竣工结算工作,由各建设单位自行委 (略) 委托协审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审核,较好地落实建设单位结算的主体责任。同时项目管理工作也逐步规范,为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在项目合同签订、设计预算、施工管理、竣工结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多付工程价款等问题,造成较大的财政资金损失,需要整改和进一步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工程预算编制存在严重偏离实际或错误,造成工程造价虚高;部分工程预算评审脱离实际或错误,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风险;部分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合同管理风险;部分项目监管不到位,未按设计图施工;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结算不实,多计且多付工程款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四、 (略) 理情况及建议
(略) 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责令整改,并提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等审计建议。
五、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单位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会议落实,采取对接协审单位复核工程结算,追回超付的工程款、加强合同和项目管理、完善资料收集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各单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