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服务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服务部分)
预算金额:12,*
最高限价:12,*
采购需求: (略) 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设项目由新一代 (略) 、 (略) 、 (略) 、应用体系、立体化纵深防御体系、运维运营等部分组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提交至辽宁 (略) ,*@*q.com。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q.com,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文圣区襄平大街1号
联系方式: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白塔区青年大街168-47号
联系方式:0419-*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白塔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爽
电 话: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