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海安高新区2023年金牌制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3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AZX-T2023-0005 注:新点文件制作项目编号:HAGXQ*分包编号:HAGXQ*-1 项目名称:海安高新区2023年金牌制作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标的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81.6万元,供应商按每克单价报价,以单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数量待区领导审定后确认,每克报价不得高出440元,最终报价超过每克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金牌约11枚,总克数约6400克,单价不超过440元/克(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制作完成并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日起 2023年3月8日09时00分。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防止因浏览器版本原因不能完成交易。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安分中心--区镇平台-----项目响应方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 2023年3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2.网上报名路径:打开限额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限额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备注:竞争性谈判二轮报价需各投标人登录限额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后,进入【海安专区】,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入,在【参与报价】菜单中进行响应报价。 注:各投标人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完毕,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单位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10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否则默认其投标函报价为系统报价。 4.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投标人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谈判模式。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疫情影响,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高新区科创园(镇南路428号)1号大楼 联系方式:储蓉蓉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安中信 (略) 地 址: (略) 江海东路10号 联系方式:谭勇 * 3. 软件公司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