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略) (略) 2025年食品抽检专业技术辅助服务 |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略) 场监 (略) 、 (略) 场 (略) 关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人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需要。 4.投标人 (略) 市场 (略)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数据汇总、风险分析与评价等程序,按时完成中标包内所分配的抽检任务。 5.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指定生产经营企业和(或) (略) 域的抽检任务。 6.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开展应急和专项检验、结果报送和分析。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能够做到迅速响应,立即到达现场开展采样工作。 7.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设有专职统计分析的人员,能够按照规定在完成检验任务后及时准确对抽检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分析报告。 8.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 9.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在考核管理中发现承检机构存在严重问题的,采购人有权采取终止委托合同或其他措施。 (二)对投标人的能力要求 1.投标人食品检验从业人员要求 (1)投标人食品检验人员稳定性强,能保证食品抽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投标人承担本次投标任务的检验人员,应具有较为丰富的食品检验工作经验。 (2)投标人食品检验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投标人应设置有独立的技术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检验人员、抽样人员以及统计分析人员等食品检验人员,可分别承担抽样、检测、数据汇总、结果报送、分析评估、建立检测档案等工作,能按照时限要求汇总上报检测相关信息,食品检验人员总体数量与承检任务要求相匹配。 (3)投标人食品检验人员职称结构良好,具有稳定的、高水平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检验方法、食品生产工艺等专业方面具有专家人才。 (4)投标人检验人员应当持有检验人员上岗证。 | 1800 | 是 | 2025年01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