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委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青浦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关于印发<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青法治政府办〔2022〕4 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青浦区第三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总目标,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更好地发挥法治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服务两大国家战略,不断开创青浦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绩,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堵点痛点,补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短板,把示范创建与提升政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水平相结合,全力推进法治青浦建设。
(四)坚持严格规范。努力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要求,细化量化考核标准,确保示范创建活动的权威性、针对性、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
通过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到 2023 年上半年,基本实现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各项任务基本达标,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持续完善和提升,切实推动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四、组织保障
成立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明 饶斐文
副组长:郭正梁 胡炯 吴金英 费凤英 沈利群
成员部门:委各相关科室、卫健委监督所
成立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由费凤英副主任担任负责人,各相关科室明确专班联络员,负责提供和汇总信息。
五、工作步骤
(一)推进阶段。2023 年 2 月底前,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开展第一轮台账梳理和申报工作。
(二)整改提升阶段。结合第一轮督察反馈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分析问题原因,并于 3 月底前对存在问题开展“回头看。4月开展第二轮台账梳理和申报工作,对存在问题部门开展第二轮整改。
(三)申报阶段。2023 年 6 月至 8 月底。集中力量准备申报材料报送区工作专班统一汇总后进行网上申报。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重要性,相应建设工作架构,明确联络员,强化队*建设,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制定具体计划,协调推进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创建要求,参照工作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具体措施和工作计划,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地落实。各牵头科室要主动作为,认真落实牵头责任,做好各项任务的具体推动工作;各配合科室要强化协作意识,积极配合完成有关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区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加强工作落实督导,督促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执法单位认真履职、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四)强化社会监督,营造法治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扩大卫生法治宣传、卫生监督执法的效果和影响。利用媒体、网站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道,公开曝光,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卫生事业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调动基层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附件:青浦区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清单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
- 相关附件:
- 青卫健监督(202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