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 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63 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全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81 号)要求,为了推进新能源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进一步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经旗人民政府同意,杭锦后旗发展改革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比选杭锦后旗“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实施主体,欢迎有意愿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基本情况
通过公开比选引进投资主体,开发建设杭锦后旗“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由投资主体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范围内风电项目用地、融资、测风、道路、环评、可研、地勘、设计、监理等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建设、验收、运维,办理核准、电网公司接入审批等手续。
二、项目相关情况
(一)投融资模式:由投资主体全额出资建设,电站归投资主体所有。
(二)建设规模:*千瓦。
(三)建设地点:由投资主体负责选址。
(四)建设周期:2026年12月31日 (略) 工作。
(五)运维管理:由投资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工作。
(六)收益分配模式:投资主体与相关单位签订协议建立产权明晰、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三、比选要求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比选候选人:
1.比选申请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比选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比选申请人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比选条件
1.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集团公司或 (略) 方可申报,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投资主体比选,不接受联合投资主体)。
2.比选申请人应为新能源投资企业, 比选企业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后的总资产、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等经营情况佐证材料。
3.比选申请人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证明材料。
4.比选申请人当地贡献及新能源项目业绩。
5.项目选址情况及接入消纳分析。
6.合作模式及收益分配方式(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7.比选申请人应承诺按照国家对风电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
8.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一定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方案、核准要求和国家工程标准建设项目。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9.其他认为必要的材料。
五、比选文件提交
1.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按比选条件将有关材料和佐证材料汇编成册加盖公章后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公司杭锦后旗‘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投资主体比选文件”。
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中午12:00(北京时间)前,逾期不再受理。
六、工作流程
比选文件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将选定1家比选申请人作为示范项目投资主体,确定的投资主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全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试点申报方案编制大纲编制“杭锦后旗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方案。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杭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内蒙 (略) 杭锦后旗
联 系 人:谢蒙超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26.com
杭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