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行政 (略)
关于县 (略) 内村(居)民申请建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岚皋县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现对蔡绍武个人建房进行批前公示。
一、建房位置:城关镇河滨大道( (略) 内)。
二、用地规模:74.39平方米。
三、建筑规模:地上五层,总建筑面积359.16平方米。
四、建筑风格:房屋建筑风貌与周边建筑相统一,屋顶采用坡屋顶盖瓦。
五、用地四界:以宗地图为准。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实名将反映事项书面递交至岚皋县行政 (略) 办公室,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公示地点:修建房屋现场 (略) 站。
联系电话: 0915- #
岚皋县行政 (略)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