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村生活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七里村生活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更正为:①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2015年新标准)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级(含)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8日 21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现场 (略) 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即: (略) (略) 七楼),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供应商 (略) (略) 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各潜在 (略) (略) 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 (略) 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曹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辽 (略) (略) 曹庄镇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富 (略)
地 址: 辽 (略) 连 (略) 5-5号楼B
联系方式: 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先生
电 话: 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