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平县泰 (略) 年产#吨铁精粉、#吨碎石建设项目
选址: (略) 建平县深井镇三元井村三组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6平方米。新购置破碎机、球磨机、磁选机、过滤机等设备。采用干选与磁选相结合工艺,年生产铁精粉#吨,新建碎石生产线一条,年生产碎石#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建平县泰 (略)
通讯地址: (略) 建平县深井镇三元井村三组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 (略) 铂锐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朝阳大街二段海纳 (略) 85C号7单元#室
联系人:杨扬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target="_blank">http://**提取码:jnqf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以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表达对建平县泰 (略) 年产#吨铁精粉、#吨碎石建设项目及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建平县泰 (略)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