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项目编号:[ ## ]G[G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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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采购单位要求,对[ ## ]G[GK] ## 略修改和澄清,略文件的修改、补充和说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修改通知内容不一致或矛盾时,以本修改通知内容为准。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涉及“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均修改为: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商务项以下相应评标项目修改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
1
投标人提供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的得1分。
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且认略投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得0.5分;略投产品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再得0.5分。本项满分1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略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