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2025年 (略) 电梯运行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由: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保工作人员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需要项目代号:T。”
更正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拟投入本项目的维保工作人员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需要项目代号:T。”
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作相应调整,见修改后的采购文件。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7号201房间
项目联系人:王霄
电话:024-(略)、(略)-80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