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的申请,按照相关规划及有关规定,我局 (略) 畲族文化中心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请相邻四至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在公示期间,欢迎利害关系人对该审批事项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在公示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向我局发表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审批。
公示地点:项目所在地
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9日
接受查询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略) 址:http://**
接受查询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自然资源局窗口
联系人:钟女士
查询电话:0593-*
附件:1.项目情况表
2.总平面规划方案
3.总平面调整方案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8日
附件1
项 目 情 况 表
建设项目 | (略) 畲族文化中心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用地位置 | (略) 坂中畲族乡亭兜C11地块 |
用地性质 | 文化用地(0803) |
用地面积 | 5628.4平方米 |
建筑占地面积 | 原2532.78平方米,现2530.48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原总建筑面积*.7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282.98平方米),现总建筑面积*.6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979.3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765.32平方米) |
建筑密度 | 原45%,现44.96% |
容积率 | 原1.79,现1.77 |
绿地率 | 原20.55%,现21.09% |
机动车 停车泊位 | 103个 |
非机动车 停车泊位 | 原618个,现518个 |
调整内容 (可致电详询) | 1.次入口建设临时车辆 (略) (略) 相通。 2.主入口标高及台阶数量调整。 3.北面通往主入口广场步道通向二层屋面的架空台阶阶级数增加,屋面标高调整。 4.博物 (略) 原设计4.5M宽度调整为3.5M宽,非机动车位位置调整。 5.绿化位置优化调整。绿化面积增加,绿地率增加至21.09%。 6.建筑一层局部架空调整为配电房,增加配电房建设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