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服务购买方)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记录仪及管理平台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QF-2022-1024
项目编号、标包:SDQF-2022-1024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46.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齐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记录仪及管理平台项目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资格要求:1、承接主体须满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相关条件的规定;2、承接主体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不得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购买服务活动;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6、本次竞争性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报名和获取竞争性评审文件:1、报名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建控股综合楼;3、方式:现场发售;4、售价:300元/套;5、承接主体在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前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以上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人参加,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备注:1、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一致、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2、如遇疫情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现场报名的,经与代理机构协商一致后可将以上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至**(北京时间)。
2、地点: 详见竞争性评审文件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