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按照工作程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0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邮箱*@*63.com 。
(略) (略) “助企增信”工作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帮助企业依法依规提升纳税信用级别,享受守信激励政策, (略) 场主体活力,通过建立健全税务领域增信保信机制,引导企业从源头预防失信,及时修复失信,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 (略) 的意见》, (略) 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围绕企业初创、成长、成熟和衰退全生命周期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和数据赋能,聚焦纳税信用高频失分事项,深入分析失分成因,以事前风险提示、事中修复指引、事后纠正提醒为抓手,引导企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开展信用修复,助企增信保信, (略) A级纳税人数量持续稳定增长。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推动税务领域助企增信更有力
1.确定增信重点群体。 (略) 、区发展改革委会商分批次确定“助企增信”重点群体,并根据工作成效和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将“新设立纳税人”、“有降级风险的纳税人”、“有修复升级可能的纳税人”等对象作为第一批增信重点群体。
2.扩围守信激励措施。根据《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安徽省“纳税信用绿卡”暂行办法》等文件,深化细化持卡企业在金融保险、项目申报、政务服务、荣誉评选方面的优惠待遇;结合实际在旅游、出行、住宿等方面,创新推出面向持卡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联合激励措施,提高持卡企业获得感。
(二)加强过程管控,推动全生命周期增信服务更有效
3.开展初创期重点提醒。针对“新设立纳税人”,对财务会计制度备案、银行存款账户报送等高频扣分指标开展事前事后提醒,引导企业及时履行纳税义务,防范失信风险;对有关联判D级指标的“新设立纳税人”告知纳税信用修复措施和具体办理流程,引导企业纠正失信行为,修复纳税信用级别。
4.加强成长期增信服务。针对有纳税信用降级风险、有纳税信用升级可能、当前年度有税 (略) 罚记录、被 (略) 可能判D级的纳税人等重点群体,提醒纠正失信行为。对受到一 (略) 罚的纳税人,推行《税 (略) 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纳税信用合规建设提示书》“三书同达”服务,引导企业开展纳税信用修复,退出纳税信用惩戒。
5.推进成熟期信用培育。开展纳税信用高频扣分指标分析,通过事前风险提示、事中修复指引、事后纠正提醒,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降低失分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助力A级纳税人数量和占比持续增长。
6.强化衰退期信用风险防范。针对非正常户和D级纳税人开展注销前信用预警和注销后修复提醒,注销前,告知其纳税信用相关政策,引导开展纳税信用修复后再办理税务注销,避免对同一法定代表人新设立企业产生关联判D级的风险;对未办理纳税信用修复即注销的纳税人进行事后提醒,引导其早日纠正失信行为,缩短纳税信用降级时间。
(三)加强数据赋能,推动信用修复跨领域联动更有为
7.实现信用数据共享。建立税 (略) 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信息同步共享机制,实现税务部门与信用建设牵头部门信息共享,为修复申请“一次提交”、受理审核“限时办结”、修复结果“多端联动”提供数据支持和系统支撑。
8.提升信用修复效率。将企业所 (略) 罚、信用修复渠道纳入《纳税信用报告》,持续拓展《纳税信用报告》数据共享和应用范围,减少纳税人信用修复数据壁垒,提高修复成功率。
(四)加强协同共治,推动助企增信宣传更有感。
9.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归集纳税信用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制作宣传辅导精品,加大对绿税贷、出口退税信用贷、科技减税贷、助保贷、信用信封等信用增值产品的宣传力度。 (略) 企业需求,提供定制、精准辅导服务,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关注度,帮助企业解决纳税信用问题和涉税难题,降低信用失分风险。
10.加强部门联动服务。 (略) 营商办、宣传部、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等部门合作联动,以及行业协会、 (略) 格化作用,共同推进“助企增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优质纳税信用在融资授信、项目申报、招投标、荣誉评选等领域的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企业对优质信用的需求愈发强烈。各单位要把“助企增信” (略) 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发挥信用在提升国民经济整体效能、推动构建 (略) 上的重要作用。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跨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照《“助企增信”工作任务清单》(详见附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积极 (略) 实际、企业需求、地域文化等推出特色举措,并及时总结好阶段性、创新性工作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特色做法和典型案例。
(三)开展考核评议。将“助企增信”工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绩效考核、为企优环境季度评议等,对工作进展滞后、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等情况在考核评议中予以扣分。对“助企增信”创 (略) 级表扬推广、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