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按下列因素排序:(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设计方案(设计大纲)得分由高到低(3)资信业绩得分由高到低(4)其他因素得分由高到低;上述因素仍不能排定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B)项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1 项和第5.2项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3项要求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如有) |
投标要求 | 不存在本章第 3.1.2 项任何一种情形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设计方案(设计大纲)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城乡规划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18分 设计方案(设计大纲)部分:50分 投标报价部分:20分(①20-40分,适用于采用设计团队招标。②0-20分,适用于采用设计方案招标) 其他评分因素:12分 |
3.2.4 | 低于成本 评审 | 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项规定进行评审。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采用下列方式: □A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B方式:采用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 S(评标基准价)=(a1 +……+an)/n,a为有效的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资质 |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得6分,本项满分6分。 | 6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满足设计业绩资格要求的得4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4分,本项满分12分。 | 12分 |
注:资信业绩评分因素可从信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等方面设置。 |
2.2.4(2) | ?设计方案 ?设计大纲 评分标准 | 设计大纲 | 1、对设计范围、设计工作目标的理解全面、合理,需对项目的特点、难点、关键性技术问题分析,优得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对项目现状的调查了解是否全面、清晰;对项目的定位、实施目的、影响范围、成效等方面的认识、分析、理解是否全面准确,优得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3、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施工图设计工作进度安排合理、保障措施完善,优得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4、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全面、有效,体系完善、措施得当,优得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5、设计后续服务:对后续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优得 10-7分;一般得6.9-4分;较差得3.9-1 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投标人在投标阶段自行到现场踏勘。以上内容应描述清晰、符合实际、有针对性。 | 50分 |
注:设计方案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评分因素可从功能、技术、经济、 (略) 设计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等方面设置。设计大纲评分标准适用于采用设计团队招标的,评分因素可从设计范围、设计内容、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设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设计构思,设计质量、进度、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设置。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不少于0.5)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 0.5 (不少于0.5)分,每低1%扣 0.25 (不少于0.25)分。 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人员配置 | 1、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4分,本项最多得4分。 3、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①人员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协议。②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班子相关成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须提供入《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复印件,如《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未载明具体人员情况,则需提供入川备案(验证) (略) 络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人员所具备的证书须附四川 (略) 络截图,否则视为无效。③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