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现将叶尔羌河麦盖提县九乡十八大队防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叶尔羌河麦盖提县九乡十八大队防洪工程
建设项目地点: (略) 麦盖提县库尔玛乡
建设单位:麦盖提县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执行办公室
建设内容:叶尔羌河麦盖提县九乡十八大队防洪工程为《新疆叶尔羌河防洪工程整体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推荐的79个防洪工程点中的第66个防洪工程,防洪治理长度3.739km,桩号左岸237+644~241+383;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3日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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