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晋宏祥破管第35号
原平 (略) 破产清算
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公告
2024年6月14日, (略) (略) 作出(2024)晋0981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原平 (略) 破产重整程序,宣告原平 (略) 破产。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本着“公平合法、公开透明、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原则,在网上竞价拍卖前,需选聘评估机构对原平 (略) 破产财产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现管理人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基本情况
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原平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XQ
法定代表人:程春太 注册资本:*亿元整
住所地:山西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2日
经营范围:煤炭储存加工及销售;选煤技术开发、咨询、设计、转让;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加工;工业自动化系统设计、安装、调试;机械设备制造、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登记信息。
股东:程鹏飞,股权占比10% 认缴出资*元;
(略) 宏祥 (略) ,股权比例80%,认缴出资*元;舟山宏祥瑞喜投资合伙企业,股权占比10% ,认缴出资*元;
项目基本情况
1、原平 (略) *吨/年洗煤生产线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2010年8月25日, (略) 煤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审批(核准)并联审批表: (略) 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9家行政机关审查批准该项目。
2010年10月23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吨/年洗煤生产线项目予以备案登记;
2011年12月17日,山西省水利厅(2022)晋水保函1280号《关于忻州神达能源集团 (略) *吨/年选煤厂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我厅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2012年3月12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2012)473号《关于忻州神达能源集团 (略) 年入洗原煤*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原则同意专家组对《报告书》的评估 (略) 环保局对《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2012年4月24日,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2)经信节能函111号《关于山西陵川崇 (略) 等3个煤矿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批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经评估和审查,批复如下:原则同意忻州神达能源集团 (略) 等3个煤矿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
2、原平 (略) *吨/年选煤已建成,试生产4个月。
项目从2011年7月开始建设,现已建成受煤系统、原煤准备车间、主厂房、浓缩车间、集中水池计泵房、装车系统、带式输送机栈桥及转载点、排矸系统、供配电系统、室外给排水及供热系统辅助厂房及仓库、办公楼、宿舍楼、总控车间、食堂以及矸石、中煤、锅炉渣及固体废物填埋区。2019年7月份至11月,进行试生产。
3、2020年12月28日,原平 (略) 经营范围洗选项目被取消。
三、工作内容
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
1、鉴于原平 (略) 洗选经营范围被取消和破产重整转为破产清算的情况,对原平 (略) 破产财产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估。
2、鉴于原平 (略) 破产财产中土地、建筑、构筑物、设备、道路、钢结构煤棚存在担保物权、建筑优先权,为便于后续债权分配,要求对土地、建筑物、设备、道路、钢结构煤棚分别进行评估。
3.以2024年6月14日 (略) 破产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厂房装修、办公设备、车辆、存货、对外投资、商标、专利资质证书等)进行全面评估,准确评估破产财产的价值,
4、对宏祥公司破产财产进行盘点造册;
5、对宏祥公司破产财产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6、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评估基准日后至破产清算终结前发生的财产变动进行价值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7、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对特定资产或特定事项出具评估报告;
8、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非特别重大事项,不再另行收费;
9、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四、参选条件
报名参选的评估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出具相关专业报告的资质;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四)项目承办人员需具有相应资质、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擅于沟通合作;
(五)同一家评估机构的总、子、分公司不能重复参选,需指定唯一主体作为参选机构,不能指定唯一参选机构的均视为无效参选;
(六)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提供经营范围被取消的评估案例或者相关案例者优先聘用。
(七)有以下情况的机构,不得参与本次委托事项:
1. (略) 债权人有未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 (略) 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五、参选文件的编写
(一)参选人应仔细阅读选聘文件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人介绍(包括参选人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获奖情况、重整项目经验等、以及拟派出专业人员资质和简历,以及近三年在执业过程中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司法追责等情况说明);
2.服务方案和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工作成果形式等;
3.报价方案(报价函及报价依据,应说明报价是否包含税费、差旅、食宿等费用,是否可分期支付及分期支付金额和支付节点等);
4.参选人的竞争优势;如提供经营范围被取消的评估案例或者相关案例者优先聘用。
5.参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机构及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声明;
(6)与宏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债权人等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声明;
(7)重整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文件,如相关司法文书、委托协议、公告等客观材料;
(8)报名单位如已被编入山西省各级 (略) 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请提供有关证明;
(9)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讯地址的书面文件;
(10)其他各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在必要情况下,管理人将对参选人开展调查,并要求参选人对参选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
6.承诺书。
至少包括(一)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二)对本次邀请所涉信息及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三)配合 (略) 做好相关工作;(四)出具的评估意见符合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五)愿意接受本次选聘的结果并自愿承担未能被选中的风险。
7.最近三个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
六、参选文件的提交
(一)参选人应最迟于2024年7月5日17:00前提交书面、电子扫描件(pdf版本)的参选文件;
(二)参选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的方式提交,报价文件密封后提交。
(二)管理人用于接收参选文件的信息如下:
收件人:耿杰红*
联系地址:山西省忻州忻府 (略) 76号,
单位名称:山西天秀律师事务所。
七、评审方式
(一)本次评审由管理人接收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管理人将报名情况汇总,由 (略) 债权人组成评审组,根据报名机构的人员规模、信誉、过往类似工作业绩、人数、 (略) 、服务方案、竞选报价等方面进行评价,择优选定评估机构办理委托评估手续, (略) (略) 备案。
(二)如中选机构拒绝签订委托合同,评审组有权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如中选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且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并直接与其他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三)如只有一家参选机构报名且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管理人不再组织评审,直接确定其为中选机构并签订委托合同。
八、特别说明事项
(一)对宏祥公司进行评估,工作成果满足破产清算工作的需要,并在委托评估合同约定的时间前出具评估报告。
(二)评估机构开展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支出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三)、本项目如需对评估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或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评估报告,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
(四)、如评估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调减相应服务费用;
(五)、参选机构的参选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六)、本项评估是破产案件资产评估,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优先清偿。
九、其他
本选聘公告对各评估机构同等适用。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原平 (略) 管理人。
特此公告。
原平 (略)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