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德化县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略) 、市工作部署,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强信心、鼓干劲, (略) 场主体增产增效,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制定以下措施。
一、持续加大税费优惠力度
(一)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二)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应退尽退、及时退付。(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财政局,人行德化县支行)
(三)全面落实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税额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四)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工伤保险费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4月30日。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险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五)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对5个特困行业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费款);对17个缓缴扩围行业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费款)。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12月底前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款,期间免收滞纳金。(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税务局、人社局)
二、强化金融服务水平
(六)引导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平稳接续过渡。推动进一步扩大“无还本续贷”产品覆盖面,优化县应急保障周转资金使用主体、流程, (略) 场主体疫情恢复期偿债压力。继续加大“随借随还”类金融产品创新和推广力度, (略) 场主体降低融资成本。(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人行德化县支行、银保监管组,县金融办、城建集团)
(七)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引导协助企业积 (略) 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第一期规模100亿元)。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支小支农政策性功能,积极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主体10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力争将年化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不断推动银担深化互信合作,建立健全银担分险机制,积极创新银担业务产品,大力推广“见贷即保”的批量化担保业务,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简化优化审批手续,减少重复尽职调查,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金融办、财政局、城建集团)
(八)深入开展百名行长进千企融资促进活动,支持企业通过“线上+线下”模式获得融资,力争2023年举办政银企对接活动6场。(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德化县支行、银保监管组)
(九)金融 (略) 场健康平稳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优质民营房企、保障 (略) 场等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落实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指导地方法人银行用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上调和过渡期延长政策,合理增加房地产贷款投放。落实好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贴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投放住房按揭贷款,满足居民家庭合理购房需求。(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人行德化县支行、银保监管组,县金融办、住建局)
(十)推广“乡村振兴贷”、信贷直通车服务等农业农村金融产品,以及“商贸贷”“外贸贷”“台企快服贷”等商务领域金融产品普惠覆盖面。(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
(十一)继续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支持,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政策,按相关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支持。管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围绕制造业、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金融等领域开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四大专项行动,加强跨部门“几家抬”,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推动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人行德化县支行、银保监管组,县金融办)
(十二)对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 (略) 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人行德化县支行、银保监管组,县金融办)
(十三)积极响 (略) 场化调整机制要求,着力稳定自身负债成本,并将LPR嵌入内部价格传导链,逐步提升贷款定价能力,发挥LPR对贷款利率的方向性和指导性作用,释放LPR改革效能,推动降低企业融资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人行德化县支行、银保监管组)
(十四) (略) 场融资服务能力。抓住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机遇, (略) 场融资步伐,全面摸排、 (略) 后备资源,遴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成长性强的 (略) 后备企业库。 (略) (略) 通过股权和债权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 (略) 后备企业股改、1 (略) 上市辅导备案。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正式签订服务协议 (略) ,给予20万元奖励;给予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奖励最高60万元、区域 (略) 场挂牌奖励30万元;上市奖励100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金融办、财政局,银保监管组、人行德化县支行)
(十五)完善政府引导型母基金架构。依托5亿元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出台德化县产业基金扶持方案,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府引导型基金链条,撬动投资机构、社会资本开展风险投资和“投早、投小、投新”。鼓励各类投资、创业投资机构在德举办论坛和交流活动,引导企业申报按实际支出50%补贴、最高不超过 (略) 级补贴。(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金融办、财政局、招商办、文旅集团)
三、稳定工业生产
(十六)助力 (略) 场。鼓励商协会分行业策划、牵头举办(含承办)各类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业产品供销对接活动,能早尽早、应办尽办。 (略) 上“手拉手”供需对接奖励政策,对20 (略) 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开展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工业企业达25(含)~50家、50家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举办方每场5万元、 (略) 级奖励。(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十七)实施龙头企业固链延链强链工程,鼓励策划实施增资扩产项目。推动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招商,活用民企部门招商前期工作经费,对招商落地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的予以奖励。(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十八)实施入园企业技改投资“直补+贴息”机制,推动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对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内购置生产性设备(含软件、技术)金额(不含增值税)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竣工投产后按项目生产性设备(含软件、技术)投资额 2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
(十九)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实施“高企”培育行动,对重新认定或直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级、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二十)鼓励企业吸纳就业。2023年企业新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本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开展20场线上招聘会,加大对网络招聘活动支持力度。(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二十一) (略) 上关于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工商业用户, (略) 场交易的,不承担辅助服务、 (略) 场分摊费用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略) )
(二十二)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对年上缴工会经费少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实现全额返还,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二十三)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2023年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结合项目实际,给予中小企业不低于采购合同金额50%的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和支付时间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加强各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和需求管理,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将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要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十四) (略) 场主体用水成本。延续“欠费不停供”惠企政策,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水费、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最迟于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缓缴期间免收违约金。(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 (略) )
(二十五)缓解企业用电缴费压力。持续深化“电e金服”平台应用,鼓励支持企业使用“电e票”“电e证(信用证)”“电e贷”“电e盈”等金融产品,缓解电费缴交压力。大力推广“泉电e享”服务模式,优化典型设计方案和业务流程,引导中小微企业采取设备租赁、以租代售的业务模式,着力缩短企业办电时长和一次性投资。(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 (略) )
(二十六) (略) 场主体歇业备案改革。对经营困难而暂时无法开展 (略) 场主体提供歇业制度, (略) 场主体经营压力, (略) 场主体维持成本, (略) 场活力。(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十七)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企业信用修复九条措施,事前推行提醒公示、微错容纠,审慎对企业实行列异列严,主动引导企业将失信行为纠正在被列入失信名单前;事后拓宽修复渠道、缩短审批时限,推行免申主动修复、放宽修复期限、容缺预审,全面快速服务企业移出失信名单,促进企业快速修复信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和商务活动, (略) 场活力。(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加快服务业复苏
(二十八)加大服务业引导资金对困难行业支持力度。指导企业积极申请2 (略) 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打造一批主题鲜明、产业融合度高、品牌效应显著、具有地方特色和示范效应的文旅项目,促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产业恢复发展;支持建设原产地冷库、冷链物流集配中心、末端冷链配送网点和冷链物流信息化平台等项目建设,重点支持规模化、专业化、智慧化的冷链物流骨干项目(包括物流平台建设),构建冷链物流设施网络;支持新建或在现有场地基础上改建、扩建用于开展直播活动、后期制作、新媒体孵化培训等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直播基地项目,促进直播新业态发展。(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二十九)加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奖补力度。组织申报2 (略) 、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重点支持数字服务、金融服务、健康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为主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成功后给予一定的扶持补助。(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三十)支持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2025年12月31日前,对2年内仓配一体化项目投入不少于300万元的物流企业,按仓配设备设施实际投入不高于5% (略) 级财政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物流示范园区,市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三十一)引导旅行 (略) 级入闽奖励、市级地接扶持、县级叠加政策。对组织县外游客来德旅游,且游客在德化县2天以上(含住宿一晚)的旅行社给予分档奖补,奖励资金按照惠企直达提速兑现。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委托旅行社组织实施,在规定标准和限额内凭旅行社发票报销。(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文旅局、财政局)
五、稳定和扩大消费需求
(三十二)健全金融工作联合调度机制,完善金融机构综合评价机制。加强对餐饮、娱乐、文旅、零售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帮扶。整合政府风险担保金,力争设立增信基金,撬动中小微企业信用类融资。(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工信商务局,人行德化县支行、银保监管组)
(三十三)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落实汽车购车补贴政策,支持开展汽车下乡惠民巡展活动,满足居民企业消费需求。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鼓励企业开展家具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活动。(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
(三十四)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财政局)
(三十五)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执行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和优惠利率,提高放款效率。实施差异化购房政策,支持多 (略) 民购房需求。鼓励举办房产推介会,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出更多优惠活动。探索“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力争9月底前试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降低垫资解押的利息成本,支持“卖旧买新”改善性住房需求, (略) (略) 场交易信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办,人行德化县支行、银保监管组)
(三十六)支持开展重点促消费活动。鼓励组织开展汽车、家电、建材、陶瓷等各类产品及商超大型综合促消费活动,对于符合上级支持促消费活动的资金项目,帮助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六、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三十七)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工作,积极争取高质量发展融资专项,推动一批补短板、调结构的项目建设,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带动社会投资增长。(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
(三十八)支持水产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鼓励各地集聚土地、人才、资金要素,积极发展标准化、高效化、生态化、节能化水产工厂化养殖。支持符合条件的水产工厂化养殖项目申请设施农业用地,在用地指标使用上给予优先安排,生产用水按照最优惠标准收费; (略) 重点项目条件的项目, (略) 重点项目盘子,享受相应用地指标配置支持政策。(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
(三十九) (略) 场良性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构建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以更大力度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略) 场信心。加快供地节奏,细分片区均衡供地,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完善周边路网、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靠前服务,推动房地产项目加快投资建设。灵活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保函置换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在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释放监管额度资金。(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办,人行德化县支行、银保监管组)
(四十)加强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按照国家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条件,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将重点产业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由上级直接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通过“增存挂钩”获得更多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保障一般项目用地报批需求。根据上级分配的用林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林,缩短审批时限,为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创造条件。(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十一)提速项目环评审批,实行“一个窗口”改革,提升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略) 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等支持措施,压缩审批时间。强化项目责任分解,专人跟踪、靠前服务、调度跟进,加快项目环评审查等前期工作。(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 (略) 德化生态环境局)
(四十二)推进工业“标准地”工作。对新建工业项目,在土地出让时明确每块建设用地的投资、建设、税收、能耗、环境等标准,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通过事前发布标准,企业对标竞价,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办理方式: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七、全力稳外贸稳外资
(四十三)举办外贸供采对接会,搭建外贸出口订单撮合平台,组织境外采购商(境内办事处代表)参加县工信商务局组织的外贸供采对接会,对承办单位邀请客商、场地、宣传等费用按其实际支出给予一定补助。(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四十四)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用好“外贸贷”。积极对接进出 (略) 分行,强化合作,支持重点外贸企业、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文中未明确执行期限的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1月1日起至正式实施之日参照执行。
县直有关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招商办、金融办,德化生态环境局、税务局、银保监管组、人行,文旅集团、城建集团、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总工会。 |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