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 (略) (略) 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海兴县发展改革和 (略) 以海发科字【2023】15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住房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迎风 (略) 至苏北干沟段河道清淤加宽,并扩建箱涵两座,扩建闸门一座。 (略) 以南段迎风渠暗涵长约500米进行雨污分流改造;2)葫草 (略) 段长约6635米,河道清淤疏通,改扩建箱涵三座,兴民街跨 (略) 道路两侧新建护栏共44m,两侧渠道各新建20m生态护坡。K0+320新建d1400连通管道,兴达街( (略) - (略) )道路西侧新建d800-d1400雨水管道, (略) 过葫 (略) 在非机动车道新建d1400雨水管道;3) (略) (兴民街-规划滨河街)段两侧新建d1400雨水管道约2336.4m;4) (略) (兴民街-宣惠引河)段两侧新建d1400雨水管道约2736m;5)兴顺街( (略) - (略) )段两侧新建d1400雨水管道约2057m。2、工程建设地点为: (略) (略) 。3、工期要求: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9 09:00至2024-12-0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招采进宝 (略) 、河北省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2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付费主体: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住房和 (略) ,联系人 (略) 理人:刘主任,0317-*,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腾越 (略) ,联系人 (略) 理人:何工,联系电话: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海兴县住房和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海 (略) (略) 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腾越 (略) | |
地址: | 海兴县 | 地址: | (略) (略) 滨河 (略) 7号楼312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主任 | 联系人: | 何工 |
电话: | 0317-* | 电话: | 031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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