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正 (略) 受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2024年度递铺街道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标项 | 项目内容 | 路线 | 内容 | 预估人数(人) | 预算总价(万元) |
1 | 2024年度递铺街道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 | 杭州 | 5日4晚行程,3000元 /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出行为准。 | 110 | 48.9 |
舟山 | 5日4 晚行程,3000元 /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出行为准。 | 53 | |||
2 | 2024年度递铺街道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 | 新疆柯坪 | 双飞,7日6晚行程,控制价9500元/人,其中3000元为工会疗休养经费、6500元为职工自行付费,预算总价按 3000 元/人计,具体人数以实际出行为准。 | 14 | 42.3 |
安吉 | 5日4 晚行程,3000元 /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出行为准。 | 60 | |||
丽水 | 5日4 晚行程,3000元 /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出行为准。 | 67 | |||
注:1、本项目标项一采购预算总价为48.*元,总人数约163人,标项二采购预算总价为42.*元,总人数约141人,具体 (略) 人数根据职工自愿原则确定,但确保不少于 12人出团。供应商应充分 (略) 人数风险、合理设计方案,最终 (略) 实际出行人数结算。 2、每标项人数预计详见上述表格,实际情况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以采购人实际所分批次为准)组织疗休养。 3、投标供应商可选择性进行投其中的一个标项,也可投全部标项。各投标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标项,根据标项一、二的顺序进行开标,标项一的成交供应商不再成为标项二的成交供应商。 4、如果有携带家属的,随同家属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由其所在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疗休养承办单位)签订疗休养合同,疗休养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承担;不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需与成交供应商(疗休养承办单位)订立旅游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5、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30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略) 安吉县 (略) 398号二楼),供应商可邮件形式发送资料购买采购文件,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572-*,邮箱:*@*q.com。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 (略) 398号)二号开标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 (略) 398号)二号开标室;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原件等有效证明)。供应商代表迟到或未携带规定证件出席开标会议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84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 (略) 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供应商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以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开具的收据为准)。
磋商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安吉经济开发区工业土地收储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 (略) 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32 5435 015
十一、其他事项:
1、投诉与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q.com。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5)磋商供应商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57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 (略)
联系人:张银霞 联系电话:0572-*
质疑接受人:叶小姐 邮箱:*@*q.com
地点:安 (略) 128号玉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递铺街道纪工委
联系号码:0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