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5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10万吨恒路力固化剂及年产100万吨固化胶凝改性磷石膏项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0万吨恒路力固化剂及年产100万吨固化胶凝改性磷石膏项目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0日-2023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万吨恒路力固化剂及年产100万吨固化胶凝改性磷石膏项目 | 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银盏镇大寨坪)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工业园区内(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07°29′32′′,北纬:27°9′53′′),属于石膏制品制造,占地面积10000m2,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占总投资的2.7%。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设备运输、安装、拆卸等操作引起的粉尘。施工过程轻拿轻放,洒水抑尘,及时清扫产生的灰尘,控制车速,采取以上措施后,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时间较短,不设置施工营地,少量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人员雇佣当地人,生活污水经管网接入循环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装修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等。对于噪声较大的机械集中在昼间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地缓速行驶、禁鸣喇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休息时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和生活垃圾,少量施工弃土可做到挖填平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水泥筒仓(筒仓高15米)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达标后,由仓顶排气口排放,颗粒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标准限值。 (2)投料、搅拌粉尘通过负压集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3)本项目原料堆场设置半封闭钢架棚,通过加强洒水降尘、保持场地清洁等措施,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5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循环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2)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并进行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点等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原料库等为一般防渗区,办公生活区等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皮带输送机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合理布局,设备尽量置于密闭设备房间内,采取隔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布袋收尘灰定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3)危险废物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要求建设,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管理,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泄漏等。加强对危废间、厂区初期雨水等巡检维护。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安全管理,避免发生污染物跑、冒、滴、漏现象,确保事故下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
报批稿 | 年产10万吨恒路力固化剂及年产100万吨固化胶凝改性磷石膏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年产10万吨恒路力固化剂及年产100万吨固化胶凝改性磷石膏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