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略) (略) 年产*吨特种尼龙纤维建设项目 | (略) 洲泉镇 (略) | (略) (略) | 浙江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内容为年产*吨特种尼龙纤维。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 (略) 理装置和中水回 (略) 理后 (略) 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 (略) ,最终由物产中大(桐乡) (略) 处理达标后排钱塘江。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变形废气、上油废气、 (略) 理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等。变形废气、上油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略) 理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UV光氧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 (略) 理后高空排放。 噪声: (略) ,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隔 (略) 理,加强维修保养措施。 固废: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材料、废灯管、含油废包装材料、其他废包装材料、废油、 (略) 理废油、废润滑油等属于危废,需委托有资 (略) 置;污泥委托有资 (略) 置;一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