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辽源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 *** (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辽源市人民大 (略)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辽源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辽源市龙山区寿山 (略) (略)
建设单位:辽源 (略)
编制单位:吉林省 (略)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活性炭的生产,建设规模为年生产年产活性炭2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2.烧制窑烟气经 (略) 理后通过15m高烟囱排放;粉碎废气经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要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生活 (略) (略) 理;烧制窑除尘器粉尘、粉碎废气除尘器粉尘实现综合利用。
5.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 (略) 理措施和救援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