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子洲县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子洲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子洲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07日 17: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 ||
预算金额 | ¥9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2-*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子洲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子洲县双湖峪镇南新街68号( (略)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局长 0912一*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 0912-*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子洲县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ZD-2024-(YL)04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子洲县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子洲县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③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⑤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书面声明;在 (略) (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略) 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⑦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方式:现场获取:①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除身份证原件外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原始印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 (略) http://**);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子洲县税务局
地址:子洲县双湖峪镇南新街68号( (略) )
联系方式:吴局长 0912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中央公园C区写字楼18楼
联系方式:张工 0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