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审环建示[2023]67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上三高速公路增设天台东互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上三高速公路增设天台东互通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赤城街道
三、建设单位:天台县 (略)
四、环评单位: (略)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42951万元,本项目主线采用全封闭、全立交、控制出入口的高速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100km/h。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分类 | 防治措施 |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要求 | 1、不得设置沥青拌和站。 2、优化施工场地布局,混凝土拌和站尽量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并采用全密闭形式。 |
水环境 | 1、建筑材料特别是易流失的筑路材料堆放场地应尽量远离沟渠,并应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表土堆场应设置蓬盖; 2、车辆设备维修保养场地产生的废水必须进行沉淀处理。 3、桥梁施工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泥浆运至沉淀池和泥浆池内,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绿化或路面洒水,其余泥浆与钻渣利用沉淀池进行固化不外排。 | |
大气环境 | 1、加强汽车维护,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 2、科学选择运输路线;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每天至少两次;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 3、施工现场应适时洒水降尘,施工作业区应设置简易防尘围挡。 4、混凝料拌和宜采用集中拌和方式,拌和站距环境敏感点不宜小于200m;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配套收尘装置,采用喷雾、洒水、全封闭皮带运输等措施。生产区实现厂房全封闭,所有生产装置均设置在封闭的车间内。拌合站原料堆场应采取帆布覆盖的方式来减少粉尘的产生。另外,本项目水泥筒仓、矿粉筒仓等筒仓应设置布袋除尘器,排气口高度不低于15m。 5、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必要时设围挡,并定时洒水防尘。 | |
声环境 | 1、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2、对于为了防治营运期噪声污染而采取的隔声窗措施,推荐在施工前实施,可同时作为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距线位较近且受施工影响较重的敏感点的路段控制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声屏障等措施。临时屏障可与施工围挡一并考虑,高度不低于2.5m。 3、承包商必须提供建材运输路线。 4、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 |
固废处置 | 1、老路面废旧沥青回收综合利用。 2、剥离表土后期用作植被绿化覆土。 | |
生态环境 | 1、设计阶段应进行专门的景观设计,包括公路边坡植物景观设计、桥梁景观设计及公路两侧绿化; 2、施工期要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加强施工队*组织和管理;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文明施工,减少施工人员干扰对野生动物 的影响,施工严格控制作业带; 3、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将高强度的施工作业尽可能安排在生物量低的冬季;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缩短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振动对附 近野生动物正常生理活动的影响; 4、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复耕或复植,对于清基耕植土在施工初期,应先挖出表层土壤,并设固定区域就近堆放保存,待施工完毕,将保存的表土 回用可恢复区域。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珍稀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避让、移植等措施尽量保存其野生植株、古树名木。 | |
环境风险 | 施工过程中加强天气预报观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工序,避开雨季施工。 | |
运营期 | 水环境 | 1、加强路面桥面清理。 2、收费站房服务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3、运输危险品车辆实行“三证一单”,执行行驶监控;加强车辆安全检查。 |
大气环境 | 1、加强公路管理和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 2、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3、收费站房服务楼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置后高空排放。 | |
声环境 | 1、针对敏感点的特征,加装隔声窗或声屏障等措施,具体以达到对应等级隔声窗的计权隔声量要求为准。 2、加强公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 3、工程沿线合理规划公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土地利用方案。 | |
固体废物 | 1、收费站房服务楼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生态环境 | 加强公路沿线控制带、中央分隔带的绿化建设。绿化栽植当地植物,严禁使用可能会造成生物入侵的外来种。 | |
环境风险 | 1、加强工程沿线跨河桥梁及临近路段的防撞设计,建议桥梁采用非镂空SS级防撞护栏,临近跨河路段的桥梁、路基采用非镂空SA级防撞护栏。 2、建议工程沿线在公路拐角、靠近敏感点及溪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和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特别是跨河桥梁段,提醒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和控制车速,降低该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保证地表水体水环境安全。 3、制订公路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处理工作程序、明确各方责任与工作内容,将其纳入地方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七、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材料。按此材料,环评 (略) 政务服务网网站、周边敏感点公告栏进行了公示;许可受理前, (略) 政务服务网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八、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九、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36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月26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