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绿色大硅谷、美丽小西湖、幸福五通桥”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事业增添新动力、开创新局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我区 (略) 五通桥区中国根书文化AAA级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因项目建设需要,菩提山段提升改造涉及部分区域内构筑物(坟墓)的征收,现将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红线左右两侧各1米以及红线覆盖区域范围内构筑物(坟墓),包括:竹职中东门教师公寓临茫溪河东北侧墓群、竹职中实训楼临茫溪河东北侧墓群、气象局临茫溪河侧,原景观亭沿线以及东南侧墓群、*佑君纪念馆临涌斯江西北侧墓群、四望关大桥正对菩提山人行入口临涌斯江北侧墓群、假日广场北(派出所宿舍)背后山体段墓群等(详见附图)。 二、征收补偿标准: (略) 人民政府《 (略) (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标准,按以下标准补偿: (一)普通土坟堆2000元/座; (二)砖、石、水泥修砌坟墓5000元/座; (三)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他材料刻成墓碑的坟墓8000元/座。 三、征收补偿现场办公地址:竹根镇黄桷井社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 四、签约补偿期限:请征收范围内构筑物(坟墓)的相关权利人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3年8月1日前)到征收补偿现场办公点登记并办理签约补偿相关事宜,逾期将按程序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影响区红线图 (略) 五通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