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东山街道 | 村(社区) | 章村社区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9-10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厂房 | ||
交易面积 | 3467.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东山街道润麒路109号章村科技创新园11幢房屋使用权租赁(3467平方米) | ||
项目位置 |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 | ||
项目四至 | 东至: (略) 南至: (略) (略) 内 西至: (略) (略) 内 北至: (略)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1.用途:承租人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及扰民等社区不认可的业态;2.投标人需为章村社区辖区内注册且正常纳税、合法经营的单位;3.投标人在明知投标底价的情况下,仍以低于底价的价格投标,视为恶意竞标,恶意竞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上述恶意竞标者,不得再次参加章村社区其他所有的投标项目。5.标的租赁期限5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有权收回全部出租场地,承租人应如期归还,并不得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改造等提出任何主张赔偿事宜。若出租人继续对外出租,原承租人参加竞标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6.目前该房屋内部装修属承租人自行投入,投标人应在竞标前自行到现场勘验,了解现状,凡参加公开竞标的主体均视为认可该场地的所有现状,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7.承租人不得改变场地现状,不得出借、转租、部分转租、与他人合作、联营等。8.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向出租人缴纳中标价格的5%作为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该保证金转为租金,如无故不签,出租人无需退还该保证金。 | ||
项目审查表 |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交易项目审查表08-1.jpg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交易项目审查表08-2.jpg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交易项目审查表08-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村民(成员)代表意见1.jpg 村民(成员)代表意见2.jpg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2024-09-19 16:09至2024-09-26 09:09 | ||
报名地点 | 东山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09-26 09:09 | ||
交易时间 | 2024-09-26 10:09 | ||
交易地点 | 东山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5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东山街道润麒路109号章村科技创新园11幢房屋使用权租赁(3467平方米) | ||
交易面积 | 3467.0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 | ||
交易底价 | *.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转让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许孝东 | 联系电话 | *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废标单位信息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