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印发< (略)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海科工信法规〔2022〕4号)中关于“二、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要求,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1月份以来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且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项目,优先支持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集成电路、热带高效农业、生态环保、医疗健康、 (略) 、海 (略) 重点产业领域。不支持已经成熟配套并规模化应用的转化项目、不支持有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不支持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略) 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网址:http://**#/home),注册登录后进行进入事项申报,选择区划- (略) ,找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入后选择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进行项目申报。填报时间截止2023年5月26日。
(二)材料受理审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网上预审申报材料,并作出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将退回并告知需要补齐的相关材料,申报单位根据通知及时补齐材料并提交,申报材料进行一次补齐后仍不合格将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申报单位需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略) 科工信局一份,申报单位自留三份) (略) 秀英区长 (略) 政府行政办公区18栋北四楼4011室(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17:30。
三、材料装订要求
(一)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需加盖骑缝章),未签字或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材料书脊打印“20 (略) 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单位名称”,首页为目录页,依次为申请表、附件材料等。
(三)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咨询联系方式
相关事项咨询: (略) 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电话:0898-*、0898-*。
附件:
1. (略) 科技成果转化补助项目申请书
2. (略)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奖励实施细则
(略) 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