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内镜中心冷冻治疗机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7日 17:01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 10:00 | ||
预算金额 | ¥5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世凌、应璧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杨浦区政民路50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世凌、应璧竹/*、* |
上海 (略) (略) (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内镜中心冷冻治疗机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 内镜中心冷冻治疗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3-招-01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世凌、应璧竹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杨浦区政民路5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世凌、应璧竹/*、*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招-01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内镜中心冷冻治疗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比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5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58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选取一家供应商采购冷冻治疗机。(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60天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所响应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保证,在本次采购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比选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②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所响应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4)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比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参与比选。
3、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闵行区虹梅南路1789弄9号楼605室。
方式:现场获取。具体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
4、参选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闵行区虹梅南路1789弄9号楼605室(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参选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参选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5、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闵行区虹梅南路1789弄9号楼605室(须指定专人递交纸质参选文件。请各位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准时出席比选会议。)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时间:比选文件从2023年09月28日到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 (略) 闵行区虹梅南路1789弄9号楼605室。
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1) 由法定代表人获取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获取采购文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应注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②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所响应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以上提交的资料,审核后由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获取比选文件。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参选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参选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获取比选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参选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参选文件为准。参选文件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4、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本。(售后不退)
5、采购人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参选文件和递交参选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8.*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