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企业、区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现将《开发区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区安委办。
2023年1月12日
开发区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略) 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略) 政府、 (略) 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狠抓规章制度执行、狠抓常态化监管”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略) 、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安排,在全区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城镇燃气、工贸、自建房等领域组织开展安全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狠抓主体责任落实、规章制度执行、常态化安全监管,通过有力有效手段全面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大中型企业和规上企业根据实际落实规范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等内容;鼓励重点领域小微企业聘请专家帮扶排查隐患,结合岗位风险和险情处置进行实操培训;深入推进开发区(园区)专项整治,针对园中园(厂中厂)等突出问题开展治理。鼓励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强化以案警示,定期组织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警示教育培训。
(二)狠抓规章制度执行。各类企业要紧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持续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大中型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进行动态分级管理并及时报告重大危险源相关情况,建立一线岗位操作人员违规违章档案。高危企业开展员工身边无“三违”活动,全面查找本单位、本岗位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推动形成人人都做安全员的氛围。深入推广小微企业、门店作坊安全生产承诺制监管,切实满足自身安全需求。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各项监管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针对新业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明确监管部门工作职责,新明确的职责部门要适时开展监管检查。
(三)狠抓常态化监管。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坚持每月带队开展督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在重要时间节点、自然灾害来临时以及典型事故(事件)后,应当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分管领导要及时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问题和任务,解决安全生产难点问题,定期进行追踪调度。各村(社区)要认真摸清辖区内小微企业、加工小作坊、小服装厂、经营门店、生产经营自建房等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建立健全基础台账,以属地村(社区)为监管责任主体,明确具体监管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摸清辖区内所属行业类别的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形成村(社区)日常巡查与区直部门监管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进开发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级监管,对大中型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对小微企业进行巡查提醒。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帮扶与执法并重,“首查服务提醒、再查警告警示、三查依法查处”的“服务式”执法,将工作重点放在事前预防;对整改不力、问题屡犯的,严厉处罚,对重点企业实现年度委托执法检查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现场执法检查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三个狠抓”专项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实际明确细化重点内容和人员任务分工。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村(社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靠前指挥,带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整改。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村(社区)与部门密切配合,强化部门有效联动,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二)落实隐患整改。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安全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对照监管行业主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闭环整改;要定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大宣传教育。发挥充分各类新媒介作用,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期间行之有效经验做法,及时上报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对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企业和单位予以曝光,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
(四)加强督导检查。深 (略) 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措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更严更实更细的作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专项整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教条主义。区管委将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督查内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工作敷衍了事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况,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请于每月2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联系人:王松林,联系电话:*邮箱:*@*q.com。
附件:开发区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开发区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
一、 狠 抓 主 体 责 任 落 实 | (一)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1.大中型和规上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 | 各有关部门 监督企业落实 |
2.大中型和规上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述职。 | 各有关部门 监督企业落实 | ||
3.高危行业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能培训。 | 各有关部门 监督企业落实 | ||
4.对新入岗、离岗6个月以上、换岗人员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开展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5.小微企业、门店针对性开展用电用火等岗位实操和突发事件处置培训。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6. (略) 级以上开发区专项整治,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园中园(厂中厂)”安全治理。 | 管委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
(二)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 1.鼓励大中型企业和规上企业利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2.推进安责险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 各有关部门监督 企业落实 | ||
3.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 | 各有关部门监督 企业落实 | ||
(三)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 1.加强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检查,打击提供虚假数据等行为。 | 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
2.鼓励重点领域小微企业聘请专家或专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落实 | ||
3.各类企业要在显著位置公布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投诉。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4.以重点行业领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制作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网络视频。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负责落实 | ||
5.组织开展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培训班,确保培训率达100%。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负责落实 | ||
(四) 加强应急 处置能力 建设 | 1.大中型和规上企业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2.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 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3.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要熟悉企业可能存在的事故风险,会操作相应应急设施设备。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4.各类企业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5.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要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规模较小的单位要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 各有关部门 监督企业落实 | ||
二、 狠 抓 规 章 制 度 执 行 | (五) 加强企业 安全管理 制度体系 建设和执行 | 1.大中型和规上企业建立一线岗位操作人员违规违章档案,对屡次违规违章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 各有关部门 监督企业落实 |
2.各类企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以及外包项目和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3.委托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受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六) 健全完善 企业安全 风险防控 机制 | 1.推动企业根据实际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2.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向所在地县区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3.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监管,切实满足自身安全需求。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七)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 1.大中型和规上企业明确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建立“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 各有关部门 监督企业落实 | |
2.高危企业开展员工身边无“三违”活动。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八)监管部门依 法依 规履 职 | 1.结合实际修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开发区监管部门和各村(社区)工作职责。 | 管委 | |
2.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各项监管职责。 | 各有关部门 | ||
三、 狠 抓 常 态 化 监 管 | (九) 各村(社区)、部门排查安全隐患常态化 | 1.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负责人应当带队坚持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开展隐患排查。 | 各村(社区)、 各有关部门 |
2.各村(社区)、各部门在重要节日、党的重要会议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当带队开展隐患排查。 | 各村(社区)、 各有关部门 | ||
3.各村(社区)、各部门在自然灾害来临时,应当积极开展隐患排查。 | 各村(社区)、 各有关部门 | ||
4.发生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事件)后,各部门应当针对事故(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集中开展隐患排查,防范类似事故(事件)在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 | 各有关部门 | ||
(十) 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 常态化 | 1.建立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 各有关部门 | |
2.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全过程签字确认和存档备查。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 | ||
3.各村(社区)、各部门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 各村(社区)、 各有关部门 | ||
4.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跟踪督办,确保实现闭环并向社会公布。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 ||
(十一)安全生产执法 监管常态化 | 1.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明确监管责任主体,确保每个企业有一个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建立各村(社区)日常巡查与部门监管的衔接机制。 | 各村(社区)、 各有关部门 | |
2.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级监管,对大中型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对小微企业进行巡查提醒。 | 各村(社区)、 各有关部门 | ||
3.各有关部门科学编制年度监管检查计划,对重点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 | 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
4.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帮扶与执法并重,“首查服务提醒、再查警告警示、三查依法查处”的“服务式”执法,将工作重点放在事前预防。 | 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
5.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现场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建立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 | 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
6.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集中督查等,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督促整改。 | 各村(社区)、 各有关部门 | ||
(十二)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常 态化 | 1.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要求和“五个一批”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 各有关部门 | |
2.依规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每季度集中发布。 | 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
(十三)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常态化 | 1.在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开设相关专题专栏进行信息报道,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奥论监督。 | 各村(社区)、 各有关部门 | |
2.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 ||
3.加强对群众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将安全元素融入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 |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 ||
(十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常态化 | 1.部署开展消防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针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通道不畅通、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违规存放、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全面深入排查消防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 区派出所牵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 |
2.加强“小火亡人”防控,重点排查“老、弱、病、残”特别是独居老人等消防重点群体居住场所,开展“敲门”行动,落实上门宣传和关爱帮扶。 | 区派出所牵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 ||
3.强化“无水小区”维修治理,推进“无水小区”既有消火栓系统维修改造,指导督促物业落实整改维修,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 区规划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物业办牵头,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落实。 | ||
4.组织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全面从严从紧开展检查,严查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厂房、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安全疏散不足、厂房分割不满足安全条件等问题隐患。 | 区经贸发展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 ||
5.以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综合治理。 | 区派出所牵头,各村(社区)、区有关部门配合 | ||
6.狠抓道路客运等安全治理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改善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公路通行安全系数,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 | 区派出所、区规划建设局牵头,各村(社区)配合 | ||
7.以排查治理危大工程安全隐患、防高坠、防坍塌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 区规划建设局 | ||
8.针对锅炉、电梯、气瓶、场车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 区市场监管所 | ||
9.抓好金属冶炼企业高温熔融金属、检维修、煤气作业等风险较大作业环节的专项治理。 | 区应急局、区经贸局 | ||
10.对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落实“四方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区规划建设局、各村(社区)配合 | ||
11.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 | 区综合执法局牵头, 各村(社区)、区有关部门配合 | ||
12.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建设管理,强化道路建设与地下燃气、供水、污水、通信、雨水、电力等各类管的协调管理,解决道路反复开挖、城市管网事故易发等问题。 | 区规划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有关部门配合 | ||
13.持续推进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敏感时段,采取超常规措施,设卡驻防、严防死守,盯住重点人群,管住危险活动,严控野外用火行为。 | 区社会事务局(农村工作局)牵头、各村(社区)配合 | ||
14.深入排查自然保护区、林区在建工地、公墓坟地、林农结合部、输配电设施等火灾易发多发部位,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 区社会事务局(农村工作局)牵头、各村(社区)配合 | ||
15.强化电动自行车、平台经济、充电桩(站)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 区市场监管所、区经贸发展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 | ||
16.深入推进油气管线、民爆物品、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旅游、电力及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 区经贸发展局、区应急局、区社会事务局(农村工作局)、供电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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