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项目
推进阶段:立项许可阶段
推进序号:1
推进环节:预选址上会
涉及单位:自规局、林业局、招商单位
完成时限:1个工作日
相关联系人:
自规 (略) 夏 萌153****8228
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股 赵永福138****2137
项目秘书
民间投资项目
推进阶段:立项许可阶段
推进序号:2
推进环节:项目签约
涉及单位:招商中心
完成时限:视情况而定
相关联系人:
招商中心招商股 王大权 136****4400
项目签约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
(一)项目信息对接
了解到投资主体的投资信息后,可指导投资主体制作《投资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旅游项目制作《总体概念规划》,主要包含:项目概况、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环保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项目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需要政府提供优惠和扶持政策要求等内容。在初步对接后,对投资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并将纸质版盖章+Word电子版报送至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和相应招商分局。
(二)项目考察和研判
招商部门收到投资计划书后,每周组织对项目信息进行初步研判,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主攻产业发展方向,初步判断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行业许可等要求,可邀请县领导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主体现有生产厂房进行考察,职能部门包含招商(含产业分局)、环保、**区等部门,也可邀请发改、科经、自规、农业农村、文旅等职能部门。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投资主体基本情况、投资实力、征信、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环保、安全要求、投资实力证明、高新技术证明、相关荣誉证书等内容,考察完成后形成《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由招商单位和产业分局共同起草,按主导产业类别分别报送相 (略) 集中研判分析,提出项目落地意见建议。可同步邀请投资主体到红安进行实地考察和预选址,确定投资意愿后,由投资主体填写《落户申请表》并盖章,附加招商单位盖章,招商单位会同产业分局撰写《汇报材料》,会同考察报告、落户申请表一并提交到招商中心,重点项 (略) 信用报告、法人代表和主要股东个人征信等资料。
涉及“一事一议”的项目即时研究,相关优惠政策由分管副县长组织相关部门与投资方进行谈判,重大项目可请县政府县长参加谈判,谈判结果提交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策,形成会议纪要。
(三)项目评审
1.项目预审。由分管招商引资副县长主持召开,采用“汇报+发言+评分”模式,由招商护商单位分管负责人汇报,相应分局负责人补充说明,相关职能部门发言,县领导总结。职能部门包含:**区、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自规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科技经信局、招商中心等。涉及农业的项目增加农业农村局,涉及旅游的项目增加文化旅游局,涉及物流方面的项目增加交通局,涉及林业的增加林业局等。发言完毕后,各职能部门进行评分,综合分值在80分以上则通过评审,未达到80分则未通过。
2.项目预选址。根据预审会确定的用地位置和面积,由招商单位带领企业会同自规、**区、招商等部门进行现场预选址,选址需符合园区整体规划和布局、企业同意等原则,并汇报相关县领导同意,后出具《红线草图》给投资方,要求投资方按照红线草图出具《平面规划设计图》,将预选址四至图和平面规划设计图附在汇报材料后面。
3.项目决策。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各位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由招商护商单位根据预审会精神修改汇报材料,并制作《项目汇报PPT》,由主要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各职能部门进行表态发言,全体参会副县级以上领导发言并表态,领导小组组长总结讲话。通过后由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红安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并按流程印发。
(四)项目签约
1.拟定协议。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红安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按照全县招商引资四类产业项目(工业、农业及农产品加工、现代服务、文化旅游)固定协议模板拟定《招商引资协议》,与投资方进行磋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报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请县政府按流程进行签字盖章。
2.项目签约。分为集中签约或非集中签约,集中签约时指参加全省、全市或全县集中签约活动,在活动上与县政府领导进行签约;若当月未组织集中签约,则邀请投资方到招商中心进行一对一签约。
3.项目注册。项目评审通过后,招商护商单位应要求企业 (略) ,原则上企业应在签约之日 (略) 注册工作, (略)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备存档。项目 (略) 营业执照后,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则正式完成。
民间投资项目
推进阶段:立项阶段
推进序号:3
推进环节:注册公司
涉及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1个工作日
相关联系人:
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中心
姚 蕊136****8919
市场监督管理局驻政务大厅服务代表
张**139****0943
注册公司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
提出申请( (略) 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