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9月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翔宇中 (略) 政务服务中心B40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采输卤管道改建工程项目 | (略) 清江 (略) 东侧约207米现状管道阀门井接入,先向东再向南铺设,穿过现状 (略) ,再向南采用定向钻穿越调度河、南干渠、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渠南支渠后,接入工业园区实联化工厂区内原管道。 | (略) | 本项目施工内容为管道敷设以及对旧管道进行拆除、封堵。 管道敷设:从宁 (略) 东侧原阀门井接出2根φ711钢管,向南穿越南干渠调度河桩号8+200、淮河入海水道桩号11+700和苏北灌溉总渠桩号19+345,最终接入实联化工厂区内原管道,改建管道段总长2624m,两根管道总长为5248m。管道穿过现状 (略) 后向南定向钻穿越调度河、南干渠、入海水道、灌溉总渠、渠南支渠后接入现状管道接口,沟埋管施工789m,定向钻施工1835m。 旧管道进行拆除、封堵:对Q1~Q2段和Q3~Q4段两端封堵,对Q2~Q3段和Q5~Q6段采取挖除措施,对Q4~Q5段和Q6~Q7段采取就地弃置注浆措施。 | / | / | (一)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原则,采取无害化措施,切实降低对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管控区域的不利影响。工程在穿越时采用定向钻穿越,穿越点避让河道两侧各100米防护范围,穿越点不得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选择施工时段、布局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淮河入海水道( (略) 区)洪水调蓄区的影响,减少对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禁止在沿线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设置弃土场、施工营地等大型临时工程。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扬尘扰民。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以减少扬尘扩散范围。避免在大风时节施工,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禁止建筑材料露天堆放,对堆放的施工废料,设置围挡或设置专门库房堆放水泥等易散落的材料,并减少搬运环节。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要定期保养、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燃料能够充分燃烧,尽可能降低尾气的排放。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生活污水成套处理设备(预曝沉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绿化,不外排。对管道试压废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处理后 (略) 洒水,不外排。定向钻施工产生的泥浆水,需设置临时沉淀池,泥浆废水经充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域的洒水抑尘、绿化,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或车辆冲洗。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限定施工作业时间。在距居民区较近地段施工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施工必须及时履行申报手续,确保施工噪声不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阶段噪声的要求。根据施工需要,建临时围挡,对施工噪声起到隔离缓冲的作用。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由施工单位负责清运。隔油池废油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建设单位需加强日常培训和演练,提高防范化解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能力。运营期发生管道泄漏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最大程度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 (七)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 (略) ,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