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采矿机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工程服务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矿机械服务(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地点: (略) 牌楼镇 。
2.2总投资额: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
2.3本项目不划分 标段
2.4招标范围:
2.4.1 550以上挖掘机,配备200mm以上破碎锤(可随时增减机械台数,但应满足服务需求);
2.4.2 490以上挖掘机,配备190mm以上破碎锤(可随时增减机械台数,但应满足服务需求)。
2.5服务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1年。
2.6服务内容及要求:
(1)在 (略) (简称:招标人)不能以爆破方式采矿的情况下,中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采矿机械服务。其中包括:
l服务地点:招标人矿区内指定地点。
l服务机型:550以上挖掘机,配备200mm以上破碎锤(可随时增减机械台数,但应满足服务需求)。
l服务工作量:按招标人每月采矿计划,以中标人实际采矿量计量。
l结算方式:按吨计量结算。
l质量标准:矿石粒度50mm-800mm。
l服务期限:1年。
l付款方式: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发票挂账2个月后付挂账金额的50%,剩余50%第3个月支付。
l支付方式:承兑汇票(半年期)。
l挖掘机的燃油、维保、保险等,以及挖掘机配备司机和用工工资、社保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l最高限价:12元/吨(含税)。
(2)在招标人能全部以爆破方式采矿的情况下,中标人应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矿石二次破碎(800mm以下)、清根、排险等服务工作。其中包括:
l服务地点:招标人矿区内指定地点。
l服务机型:490以上挖掘机,配备190mm以上破碎锤(可随时增减机械台数,但应满足服务需求)。
l服务工作量:按每天机械作业时间为10小时计算。
l服务期限:1年。
l结算方式:按月为单位结算。
l付款方式: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发票挂账2个月后付挂账金额的50%,剩余50%第3个月支付。
l支付方式:承兑汇票(半年期)。
l除招标人提供挖掘机燃油外,挖掘机的维保、保险等,以及挖掘机配备的司机和用工工资、社保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l最高限价:每月*元/台(含税)。
l每月挖掘机单机累计维保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无论何种原因,挖掘机每月工作时间为260小时(含260小时)以上,按全月计费;挖掘机每月工作时间为260小时以下,按日计费(日服务费=中标价÷30天)。
l如遇矿山排险、扩大生产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夜班作业时,夜班每天作业时间为10小时,按日计费(日服务费=中标价÷30天)。
l如中标人单次维保挖掘机超过24小时,需要提前告知招标人,并及时安排挖掘机替换。
(3)在招标人不能全部以爆破方式采矿的情况下,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需求,提供采矿机械服务和矿石(800mm以下)二次破碎、清根、排险等服务工作。其中包括:
参照本条(一)、(二)项的有关要求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 (略) ”失信黑名单。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资格、资金状况要求:是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合同执行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3.3.3商业信誉要求: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4.2.1 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 (略) ( (略) 铁东区万象汇1号楼2层S20号)
4.2.2 邮箱领取
*@*63.com
4.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4.4.1、《营业执照》副本;
4.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后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4.5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9 日0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 (略) (略) ( (略) 西柳镇东柳村71号)开标二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于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牌楼镇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铁东区万象汇1号楼2层S20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